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浏阳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信访工作条例》,依据上级相关部署,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和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以信访法治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树牢政治意识,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宪法、增强法治观念。一方面组织开展宪法教育,将宪法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和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领导班子开展法治专题学习。

2、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本局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提高法治理论水平。本局认真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总体要求开展信访工作,推动形成了“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注重日常工作培训,2025年共组织我市基层信访干部44人次到信访局跟班学习信访法治化相关内容,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信访局的视频或线下开展的信访工作法治化讲堂共计200余人次,大大提升了信访干部的业务水平,推进信访法治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有效提高信访法治化办理质效。

4、落实信访事项精准分类。加强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范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实行统一登记分流。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发现涉法涉诉事项,依法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引导当事人合力解决诉求。

5、依法化解矛盾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强化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及时预警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加大对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落实首办责任制,立足解决问题,避免初访变重访、本级访变越级访、个访变集体访、正常访变极端访。对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特别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上访行为依法处置,树立了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秩序。

(二)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1、聚焦源头预防,夯实预防法治化基础。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风险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普法宣传、风险评估、网格化管理等方式,推动依法维权和依法办事,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早、在小、在基层。

2、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受理法治化标准。严格落实法定受理范围,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优化登记、甄别、分流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诉求依法及时受理,有力保障了群众合理诉求顺利进入办理程序。

3、优化办理机制,提升办理法治化效能。压实首办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精准分类疏导,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

4、强化监督问责,树立监督追责法治化权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内部监督和问责机制,对办理全过程跟踪问效。履行“三项建议”职责,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5、规范信访秩序,筑牢维护秩序法治化防线。落实“五化四到位”要求,以“双向规范”为抓手,将法治教育融入办信、接访全过程,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做好政策解释与路径引导,对越级走访群众耐心阐明规定,引导其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对履行“三到位”后仍有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信访工作法治化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挑战。一是源头预防和化解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在落实政策、实施决策前,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风险评估不足,导致问题源头产生。同时,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的作用未能完全发挥,一些本应在基层得到化解的矛盾最终演变为上行信访。二是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访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思维定式仍未根本扭转,而个别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维稳压力,有时存在“花钱买平安”或突破政策底线满足不合理诉求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治的权威,形成了不良导向。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新时代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市信访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源头治理能力不足,部分积案化解难度大,干部队伍专业能力与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为切实补齐短板,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一是加强依法信访宣传引导,严格按“路线图”处理事项,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加大信访渠道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市本级网上投诉平台使用效率。三是健全联合接访机制,引入律师参与导访和调解,推动力量整合、优势互补。

(二)全面推行“四下基层”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化、常态化,完善约访下访等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前置排查,对接访事项统一录入、集中交办、限时办结。聚焦重点领域,做到接访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

(三)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推动矛盾风险由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严防规模性聚集和极端事件。

(四)加大积案化解攻坚力度。梳理积案台账,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分类推进十年以上、五年以上积案化解,同时将积案化解成效纳入绩效与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激发攻坚克难斗志。

(五)优化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推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到信访岗位锻炼,争取政策支持,畅通交流渠道,引进专业人才。完善内部轮岗机制,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创新培训方式,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提升队伍整体能力。

下一步,我局也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解决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