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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局就目前二手房中介市场运行中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 2018-05-24 来源:信息中心 字体大小:

  “一直想把现在住的二房二厅卖掉,换一套离学校近一点环境好一点的三房二厅,可是平时工作特别忙,想找个房产中介帮忙。只是现在二手房中介特别多,真不知道选哪家好,也不知道收费的标准。”最近有市民致电市住房保障局就选择房产中介和中介服务费用等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咨询。

  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何选择正规经营机构、服务收费的标准、正规的服务流程以及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系列相关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目前是否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范二手房中介服务市场行为?

  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第一部专门的全国统一管理法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1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修正,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记者:目前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职业资格要求?

  市住房保障局: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记者:如果市民看中了某套二手房源,想要了解该房源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可以到哪里查询?

  市住房保障局:有两种查询方式:一是买卖未通过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代理自行交易的,双方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带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至市民之家一楼市国土资源局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窗口查询该房屋的真实权属状况,再行交易。通过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代理的二手房屋交易,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在转移登记前应当对卖方的房源进行查验。二是在市住房保障局二手房交易网签窗口进行网签时,窗口人员会对拟出售的二手房源进行房源验核,房源如存在限制信息(如抵押、法院冻结等),窗口人员会当面告知买卖双方当事人其买卖的房子真实权属状况。

  记者:对于房地产经纪收费服务的标准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

  记者: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比较火爆,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的属于违法吗?

  市住房保障局:《办法》明确叫停了中介炒房现象。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记者:二手房中介是否可以随意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记者:还有哪些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

  市住房保障局:另外,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延伸阅读

  二手房买卖可委托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记者:为防范交易风险,浏阳具体有些什么措施?

  市住房保障局:浏阳自2016年开始施行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资金监管是二手房屋交易的第三方监管平台,确保了二手房屋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资金的安全,真正做到“钱证两清”、防范风险,对交易双方来说省时省力、安全放心。

  记者:具体的交易资金监管流程是怎样的?

  市住房保障局: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为保障房屋交易双方交易资金和房屋权属的安全,由受让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机构在银行设立的监管专户,待交易双方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由资金监管机构通知银行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售房款的管理行为。

  记者:请问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到哪里可以办理呢?

  市住房保障局:二手房屋交易的网上签约、资金监管、转移登记和缴税都可在市民之家一楼大厅二手房屋交易中心“一站式”办结。买卖双方只需带双方身份证,在监管银行办理的银行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就可办理。

  记者:已办理了“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但又不想办了,怎么解除监管手续?是否要收取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

  市住房保障局:如果交易因故不能继续办理,买卖双方带齐之前签订的4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2份至二手房屋交易中心申请撤销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经审核后,二手房屋交易中心通知监管银行把购房款退回到买方预留的收款账号上。解除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不收取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文/ 赵红梅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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