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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21年度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企业名单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征兵办<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精神,我市采取“免申即返”的方式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均可享受2021年度稳岗返还补贴。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经后台数据比对,浏阳市失业保险中心审核、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确定浏阳市至诚法律服务所等462家单位,为2021年度浏阳市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浏阳市失业保险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31-83612008

附件:浏阳市2021年度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浏阳市2021年度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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