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付文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浏人社党发〔2021〕4 号
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付文闯任社会保险科科长,免去其浏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陈雄任就业促进科科长;
周更田任浏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免去其浏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王亚平任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其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杨春香任办公室副主任;
黄丽萍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浏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智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
吕靓宁任工资福利科副科长;
潘义雄任社会保险科副科长,免去其浏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玉珍任社会保险科副科长,免去其综合行政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钟娟任就业促进科副科长,免去其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丹任政工人事科副科长;
高为民任浏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邱倩任浏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晋任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浏阳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丁洁任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晴任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军任浏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
罗漂任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肖晓光任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浏阳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旦刚任浏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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