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每周一课】: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具体该怎么办理?
答:一、根据现行政策,以下人员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三)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失业保险转移可以线上办理,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点击【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点击【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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