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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返湘来浏就业人员一次性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7-09 来源:人服中心 字体大小:

浏人社通知〔202021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两型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返湘来浏(经开区、高新区除外,下同)就业且有专业技术等级的产业工人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时间段内在省外有就业经历,2020年2月(含)后返湘来浏就业且有专业技术等级的湖南籍产业工人(就业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二、补贴条件

上述对象在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返湘来浏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达到上述补贴条件,可享受不高于2000元/人的一次性租房补贴;3个月租房总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按实予以补贴。

四、补贴申领

(一)自主申报。申请人在2021年1月31日前填写好《浏阳市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表》(附表一),申请表可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gdbiekfcjekfknop),并准备好以下资料:

1、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时间段内任何一个月的在省外就业证明(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2、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时间段内至少三个月的在浏就业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租房合同以及企业和银行盖章的工资发放表;

3、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

4、政府部门颁发的真实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操作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相关证书需在2020年2月20日前取得)。

(二)乡镇(街道)初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提交资料核实租房情况。

(三)部门联审。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核实租房情况后,由乡镇(街道)统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浏阳市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表》、《浏阳市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一次性租房补贴申报审批表》(附表二)、《浏阳市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一次性租房补贴申报花名册》(附表三)以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行政中心附一栋四楼3415室,联系人:高为民,联系电话83631186)。人社局和财政局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联审,确定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

(四)资金拨付。按照审定的名单和金额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本人银行卡上。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此次返湘来浏就业人员一次性租房补贴政策及申报工作宣传到辖区企业,做好政策解释,动员符合条件人员主动申报,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尽享。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申请人员的租房情况,如实出具审核意见,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浏人社通知21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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