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湘AH1359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浏阳市治超办抄告关于《2020年二季度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信息统计表》,我局依法立案调查,现已查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李细芝所属车辆湘AH1359,《道路运输证》证号为湘长430181215024,该车辆于2019年5月19日、2020年4月22日、5月7日因违法超限运输分别被长沙县交通警察大队与浏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罚。湘AH1359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我机关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已对其《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吊销,《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车辆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