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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江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浏阳江湾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01-18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字体大小:

我局拟对长沙江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浏阳江湾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8日-2021122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沙江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浏阳江湾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淳口镇同辉村

建设单位

长沙江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85503.53 m2,建成后办学规模为开设54个中小学标准教学班,其中小学规划12个班、初中规划18个班、高中部规划24个班,共2640人,教职工约184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南侧农灌渠,最终汇入淳口河;实验室少量酸碱废水排入中和池进行水质中和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南侧农灌渠,最终汇入淳口河;另外化学实验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重金属废水,重金属废水不能随意排放,需集中收集至指定容器中,统一交由有资质、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废气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m3要求,并通过油烟排气通道高于所在房屋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汽车行驶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地下停车场内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经设置于景观绿化带之间的排气口排放,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要求排气筒高于地面2.5 m,项目排气筒高度将按此规范设计,并且排气口位于绿化带之间,通过绿化带的吸附作用后对周边学生影响较小。

学校垃圾收集点位于学校东北侧一角,沿校园厂界而设,建成密闭式结构,实现垃圾袋装化,严禁垃圾随地堆砌、乱倒乱放,垃圾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垃圾收集点周围设置绿化带,种植具有吸臭作用的树木,将生活垃圾恶臭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

实验室酸碱废气经通风橱集中于一根专用竖井于屋顶排放,废气排放量很小,对外界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噪声在采取隔声、吸声处理等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噪声,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外环境的有效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用密闭垃圾转运车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实验室一般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垃圾收集封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医务室医疗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餐厨垃圾根据《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项目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隔油池,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其中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按要求分别单独收集,一天一清运,收集后交浏阳市城管局统一清运。

发布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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