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公示表(2021-永011号)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规定,现将以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 | 备注 |
1 | 浏阳市永和镇良梅便利店 | 2021.4.13 | 符合 | 杨明煌、徐晓露 | |
2 | 浏阳市永和镇银泰购物中心 | 2021.4.14 | 符合 | 杨明煌、徐晓露 | |
3 | 浏阳市海琦烟花有限公司 | 2021.4.15 | 符合 | 杨明煌、徐晓露 |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