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公示表(2021-经开(高新)0113号)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规定,现将以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 |
1 | 浏阳市永安镇曹氏包点店 | 2021年11月25日 | 符合 | 徐常胜、黄静 |
2 | 长沙立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5日 | 符合 | 薛庆华、赵宗铜 |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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