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浏阳市永和镇狮子山村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销号的公示
为全面加强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障饮水安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30日。
一、浏阳市永和镇狮子山村山溪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未设置界标。
整改措施: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安装标识标牌。
完成情况:2022年5月10日前已完成整改,水源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安装标识标牌,设置界碑1块。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