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浏阳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及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1年5月26日,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出台了《浏阳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及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浏发改联发〔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起草背景、政策依据以及主要内容等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是倡导文明新风、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该项目已经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依法批准,具体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建设管理。目前有部分乡镇已完成项目建设,为推进我市农村殡葬改革,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出台该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和《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长沙市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办法》共十三条。
(二)《办法》适用我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及从事殡葬服务的经营者。
(三)明确价格收费标准
1、农村公益性墓地收费由墓穴建造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墓穴成本费每墓穴不超过600元,一次性收取;墓穴管理费每年不超过20元,按20年一周期收取。合葬墓穴成本费不超过800元,不重复收取墓穴管理费。
2、建有骨灰寄存设施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寄存费每年不超过40元/盒。
3、 服务对象自愿选择的其他服务项目,由双方事前协商约定服务价格,经营者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服务,未事前约定不得收费。
(四)明确了优惠群体。农村公益性墓地服务区域内特殊死者(五保户、“三无”人员)入葬,免收墓穴成本费和管理费。
(五)明确执行时间及要求。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新出台政策相冲突,按新文件执行。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8日
音频解读《浏阳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及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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