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市建设品质管控导则(试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随着浏阳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城市建设中难免出现特色缺失、千城一面、视线通廊不足、天际轮廓线不丰富等建筑风貌问题,影响城市的形象和品质。为进一步强化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特制订《浏阳市城市建设品质管控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二、主要依据
导则主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实际制定。
三、《导则》主要内容
《导则》主要包括总则、建筑形态及风貌控制、公共开放空间,街道景观环境、附则五部分内容,共34条。
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为浏阳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明确重点区域为浏阳河一河两岸、长兴片区、道吾新城片区三大重点片区及西北环线、道吾山路、景程大道、浏阳河路等七条主干道两厢及主要入城口等重要地段。
建筑形态及风貌控制部分主要对提出了总体要求,对开发强度、天际轮廓线、视线通廊、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立面、建筑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各要素提出了管控要求。
公共开放空间和街道景观环境部分主要对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植物配置、慢行交通系统、街道环境、道路材质、道路景观、工程管线、无障碍设计、智慧街道、户外广告、夜景亮化、噪音控制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
附则部分主要为保障措施、部门职责分工、健全相关机制、需上报市政府审批情形及导则试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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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浏阳市城市建设品质管控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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