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切实维护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现对《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浏交发〔2021〕2号)进行部分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一)《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二)《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三)《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五)《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八)《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
(十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
(十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十三)《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十四)《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十五)《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十六)《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三、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对部分违法行为的执行基准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切实避免执法随意性。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5日
【音频解读】修订《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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