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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1-04-01 来源: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农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意见,监督检查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拟订全市种植业(烤烟生产除外)发展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及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3.研究提出并参与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协调全市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耕地保护与改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农业、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4.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建设;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全市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及流通和农业市场体系建设。

5.承担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职责。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负责土壤的监测、改良工作。

6.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兴农战略;负责农作物生产科研和科技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服务,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科教兴农工作,协调科技、教育等部门在农村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指导全市农科教中心的建设农民素质教育工作。

7.组织实施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 ;组织协调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负责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等质量检测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管理工作(含乡镇企业统计、农产品企业协调、服务、指导、休闲农业服务等职责)。

8.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除外)、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试点示范、项目扶持、信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工作;负责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督促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9.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0.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协调、督办、考核等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农村小康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11.牵头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协调、督办、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

12.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拖拉机、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进行管理,处理非道路农机安全事故;负责调解、处理农机纠纷。

13.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农机作业调查、行业统计及分析,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农机更新换代和报废鉴定工作;负责先进农机具的选型、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各类农机具维修网点的管理;参与农村机耕道路建设与管理;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农业机械使用的服务管理。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政工人事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财审计科、办公室、畜牧兽医科、市场信息和项目科、乡村环境整治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药管理科)、机关党委。下设浏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浏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浏阳分校、浏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农田建设事务中心、浏阳市扶贫事务中心、浏阳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业环境保护站、浏阳市农业科学和农业机械研究所、市蚕种园艺特有鱼类保护中心、浏阳市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共11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业农村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61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9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52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520.29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政策性增人增资259.79万元,科技转化与服务经费减少44万元,病虫害控制经费增加37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减少59万元,执法监管增加230万元,农田建设经费减少2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6778.5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的项目主要有:浏阳市两区划分专项经费减少330.5万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减少2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80万元,农业标准化生产专项经费减少15万元,粮食生产及督查经费增加10万元,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农民培训工程增加40万元,土地确权颁证增加1170万元,农村两治专项经费增加3000万元,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增加2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增加45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增加50万元,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奖补专项增加1944万元,市级重点专项及其他经费支出增加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611.55万元,其中保障和就业服务342.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269.3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525.79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资254.2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8万元,科技转化与服务经费减少44万元,病虫害控制经费增加37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减少59万元,执法监管增加230万元,农田建设经费减少2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6778.5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的项目主要有:浏阳市两区划分专项经费减少330.5万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减少2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80万元,农业标准化生产专项经费减少15万元,粮食生产及督查经费增加10万元,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农民培训工程增加40万元,土地确权颁证增加1170万元,农村两治专项经费增加3000万元,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增加2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增加45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增加50万元,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奖补专项增加1944万元,市级重点专项及其他经费支出增加100万元。数额增加较大的原因是根据2021年度本单位职能调整和农业农村工作安排增加了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土地确权颁证、农村两治专项经费、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奖补专项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92.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45.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835.55万元,公用经费2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浏阳市人民政府农科教办公室是我局下设独立预算二级机构,从2020年5月份起并入到我局核算,2021年起预算相应并入到我局。二是刚性提标和增人增资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54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动物检疫、疫病监测和流调工作经费10.00 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产地和屠宰检疫,全面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工作完成上级任务的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追溯平台推广和安全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100.00 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安全区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的支出。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 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推广、宣传,品牌建设的支出。粮食生产及督查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技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及春耕生产发动、督查等方面的支出。农机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示范窗口”及“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10.00万元,主要用于依上级要求开展争先创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加大新机械推广,加强农机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全面推进“平安农机”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落实农机免费监理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有效落实农机免费监理工作的开展的支出。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政府明确的会议纪要安排部署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支出。浏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的支出。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农民培训工程40.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我市“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结合部门职能,落实“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要求的支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7.0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面的支出。农村基层党风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农村基层财务检查,出现问题、发现举报进行调查落实等相关的支出。农村土地经营调解仲裁专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当农民土地有矛盾纠纷时,必须对这方面进行调解,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的支出。农村资源流转交易中心运行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在市民之家设立农村资源流转交易中心便民服务窗口的运行相关支出。重大动物防疫工作专项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控制动物疫病发生,提升养殖生产效益的支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及体系建设230.00万元,主要用于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监管,做好渔业渔政执法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出。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经费15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基金的支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260.00万元,主要用于对病死猪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后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本级配套补助的支出。强制免疫工作经费35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重大动物疫病实现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彻底消灭免疫空白点。市级重点专项及其他经费支出100.00万元,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奖励的支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450.00万元,主要用于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等相关工作的支出。农村集体经济改革5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制试点工作的支出。土地确权颁证1170.00万元,主要用于清查农村承包地块的权属、面积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制度并实施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信息平台应用的支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奖补专项1944.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支持打造湘赣边区域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美丽屋场的打造的相关支出。农村两治专项经费3000.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做好农村无害化厕所改建扫尾工作的支出。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宅基地改革试点方面的支出。和上年数比较,增加7260.5万元,数额增加较大的原因是根据2021年度本单位职能调整和农业农村工作安排增加了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土地确权颁证、农村两治专项经费、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奖补专项等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机关、农业执法大队、扶贫事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环站等1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万元,上升3.96%,主要是浏阳市人民政府农科教办公室原是我局下设独立预算二级机构,从2020年5月份起并入到我局核算,2021年起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应并入到我局。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20万元,主要是我局制订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争取逐年减少“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万元。2020年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9.5万元。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32%,政府采购货物预算较上年增加48.7%,政府采购服务预算较上年减少49.95%。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12611.5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涉及项目支出840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追溯平台推广和安全区建设专工作经费项目100万元;重大动物防疫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0万元;强制免疫工作补助项目350万元;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260万元;市级重点专项及其他经费支出项目100万元;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费项目200万元;农村两治专项经费项目3000万元;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奖补专项项目1944万元;土地确权颁证项目117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项目5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项目45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经费项目150万元;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及体系建设项目23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项目2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12万元,拟召开20次会议,人数 1500余人,内容为各专项工作的动员、安排、部署、推进会议;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15次培训,人数600人,内容为农机驾驶员培训、春秋季防疫员培训、村级农业信息进村入户信息员培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21年计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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