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水域实施禁渔的通告》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加强浏阳河特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湖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出台此文件。
二、禁渔范围和时间
(一)浏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溪河达浒镇金石村大江坡至高坪镇双江口村双江口河段,小溪河高坪镇双江口村双江口至小河乡新河村王石垅河段),自2020年3月20日0时起全面禁捕。
(二)市辖浏阳河(非保护区)、捞刀河、南川河及其支流等天然水域,自2020年3月20日0时至2020年6月20日24时全面禁捕。
三、禁止行为
禁渔期间,严禁在禁渔区从事捕鱼、网箱养鱼和利用水上浮动设施钓鱼等所有捕捞作业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活动。
四、违反处罚
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给予没收渔获物、渔具、渔船、电捕设备、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通告有效时间
2020年3月19日起实施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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