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浏阳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及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为全面推进浏阳市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与农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时农事农情相结合,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结合开展培训工作。为乡村全面振兴培育一批种养技术水平高、经营管理能力强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好的现代农业领域人才。
三、培训对象及规模
1.培训对象: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回乡创业人员,重点是返乡创业大学生、复退军人、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农业龙头企业和休闲农业一线员工、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种养殖大户、青壮年农民、农村低收入对象等。
2.培训规模:全市各涉农乡镇(街道)组织培训均不少于60人次,每个行政村不少于2人次,总培训规模控制在1860人次。
四、培训内容
1.2022年中央和省市一号文件精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知识、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互联网+农业”知识、农村创业等。
2.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农业农村厅(局)主推的农业技术、农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农机安全和操作维修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植物保护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
五、办班程序
1.培训承办单位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确定培训内容、时间和培训地点。
2.由培训承办单位提前3天以上向市农广校(农科教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按市农广校(农科教中心)要求办班,待市农广校(农科教中心)批复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培训。
3.培训当天由市农广校(农科教中心)派专人现场验收或视频远程监控验收。
4.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培训承办单位按要求将培训资料报市广校(农科教中心)。培训班资料齐全、验收合格的培训班由市农广校(农科教中心)报局财务科按标准给予补助。
5.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培训任务,之后办班的不再给予补助。
六、培训验收标准
(一)现场验收
主要查看学员签到花名册人数是否与现场人数相符、培训内容是否与计划一致、培训时间是否达到要求,并就现场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二)培训后资料验收
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培训方案或计划;
2.市农广校(农科教中心)同意开班的开班申请表;
3.培训通知;
4.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
5.费用明细表;
6.市农广校(农科教中心)工作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的培训验收报告单;
7.培训现场相片(不少于3张),有基地现场教学的必须提供现场教学相片2张。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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