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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长沙市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奖励补助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 2020-11-17 来源:长沙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字体大小: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及其有关细则,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总工会制定了《长沙市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奖励补助实施办法(修订)》(长人社发〔202077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奖励补助的对象、标准、申报流程等实施细节。

一、关于奖励补助的对象和标准

《办法》明确了奖励补助的对象包括个人和企业:(1)与长沙市企业签订或续有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生产一线工作,2017621日后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通过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培育人才的企业。(22017621日后在全省、全国、国际技能大赛中获奖,并自获奖之日起与所在企业续有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长沙市企业职工,以及选送职工的企业。

针对上述对象进行分层分类资金奖励,其中个人给予1-100万元不等奖励,企业给予5-50万元不等奖励或补助。

二、关于奖励补助的申报流程

奖励申报由获奖人员所在企业进行。

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资料: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奖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材料,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获奖人员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其他有关资料(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通过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奖励还需提交《长沙市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配套奖励申报表》)

相关部门审核后会将拟奖励补助名单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式无异议会将奖励补助拨付至个人和企业账户。

三、关于绩效评估

《办法》中指的绩效评估,主要针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通过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并获得市级奖励补助的高技能人才,评估结果会作为第二期奖励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原参赛工种生产一线的工作情况(个人是否充分发挥技能优势,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活动;企业是否积极组织技能职工开展科技创新、技术工艺改进和市级以上师徒结对传承技艺活动;科技创新成果、技术工艺改进成果在企业或行业中的运用情况)

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包括个人和企业自评以及相关部门实地考察评估。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16


相关文档:
  •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奖励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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