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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05-17 来源: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发放工作。


二、主要内容

1、申报时间

2、申报条件

3、补贴标准

4、申报材料

5、申报流程

6、补贴终止

7、工作要求

8、相关解释


三、主要特点

(一)在浏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5年内(2021年申报单位的注册时间为20161 1日至2020630日期间),合法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可以申报。

(二)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的对象为就业重点群体或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人员在浏阳市创办的初创企业就业重点群体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残疾人。

(三)第一年每月600元、第二年每月400元,同一初创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初创企业有多处经营场所的,只能就一处经营场所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近两年由非就业重点群体变更为就业重点群体的,不纳入补贴范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四)采用联合审查机制。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采取联合审查机制,并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保证整个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预计成效

本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激励引导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健全财务,以创业带动就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相关文档:
  •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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