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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5-07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浏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21、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2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下列18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药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登记许可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设立18个派出机构: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瑶分局、浏阳市淮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集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荷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大围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张坊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官渡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永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古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文家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镇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普迹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枨冲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沙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北盛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社港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市场信息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加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牌子)、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截至2020年年底,我局行政编制实有在职人数21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数76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175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全国两会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同时,创新举措,提升效能,着力构建适应市场需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市场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助力浏阳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1、围绕“百日大竞赛”活动,突出“两手抓,两手硬”,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双胜利。

1)抓好疫情防控,立足部门职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展现担当作为;

2)抓牢竞赛活动,确保“大干一百天,实现双过半”大竞赛活动取得全面胜利;

3)抓实夜食经济,牵头抓好夜食经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2、围绕营商环境优化,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两会提出要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做好“六保”工作,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主要载体,我们将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确保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助力全市经济向好发展。

1)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审批材料、环节,将新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8小时),其中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并联运行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容缺登记”和重大项目登记许可提前介入机制,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快入准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畅通退出渠道;

3)创新后置审批方式,继续推进审批权限下放,结合信用监管,大力推行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承诺备案制,探索集成审批工作新模式,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打造优质高效的市场准入新体系。

3、围绕创建食安示范城市,突出民生保障,聚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我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因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做好食品安全迎检工作,2020年是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浏阳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的验收之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创建验收成功;

2)强化食安监管,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运行质量,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杜绝农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抓好食安考核工作,确保长对浏食安考核加满分、不扣分,省对区县食安考核为优秀。

4、围绕服务能力提升,突出品牌建设,致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质量强市;

2)持续激发活力,做优商标品牌,力争“浏阳茶油”“浏阳豆豉”“浏阳黑山羊”等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

3)融合区域优势,促进产业链发展。

5、围绕构建现代市场治理体系,突出执法维权,竭力规范市场秩序。

1)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2)突出权益保护举措;

3)强化市场秩序规范。

6、围绕确保“三大安全”,突出风险防控,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1)确保“三品一械”安全;

2)突出特种设备安全;

3)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规模为980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6.44万元,占总支出的54.52%,项目支出4460.52万元,占总支出的45.48%。

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773.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3.30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综合管理业务工作经费、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检经费、市场执法办案工作经费、行政审批工作经费、乡镇和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经费、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市级重点工作专项、知识产权事业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5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08万元,资本性支出86.83万元,对企业补助117.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我局实际整体收入980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6.80万元,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4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6.71万元。2020年我局实际整体支出980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6.44万元,项目支出4460.52万元。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6.44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4773.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51.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1.2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573.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8.67万元,资本性支出14.63万元。

2、“三公  经费总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5.72万元,决算总额5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7.72万元,实际支出48.35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8万元,实际支出4.57万元,主要为我局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从而有效控制了非必要公务接待开支的发生。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实际发生2.7万元,年初无预算。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为支付2019年购置车辆应付未付款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65万元,年初预算77.7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2.07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49.89万元减少4.24万元,主要为我局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合理调度,加强车辆用油管理,分车逐月进行油耗登记和分析,车辆维护费用减少。

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0年项目支出446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1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7.75万元,其他资金(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45万元。

我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761.36万元,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300万元,市场执法办案工作经费44万元,行政审批工作经费48万元,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检经费48万元,乡镇和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经费24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15万元,综合管理业务工作经费150.48万元,本级重点工作专项101.88万元,知识产权事业专项经费30万元。年中追加资金3699.16万元,主要包括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25.44万元,2018年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缺口资金11.42万元,上级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95万元,上级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5万元,2019年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217.70万元,2019年小餐饮提质改造80万元,2020年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316.01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2.40万元,上级2020年第二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45万元, 2020年中小学生食安责任险28.47万元;上级2020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90.17万元;企业开办环节零成本刻章服务费57.34万元;基层所维修经费(政府)53.61万元;上级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减免房租补贴37.75万元;临聘人员经费及2019年度执法绩效奖128.80万元;市场服务中心运转经费2433.99万元;市场服务中心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资金101万元;其他经费46.61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局项目支出4460.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5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08万元;资本性支出8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对企业补助117.4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省级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支出中用于采购货物、服务类等资金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其他支出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财务管理状况:

①建立健全财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了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实施必要的不相容岗位分类和轮岗。

②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开展财会工作。财务工作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支出标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有章可依,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财务管理机制。

④依法依规开展会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种费用开支和报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部门整体支出合法依规,资金拨付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限额以上所需物资和服务全部使用政府采购形式,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资金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玉樟任组长,副局长王足明任副组长、周莉、罗荣富为成员,负责整体支出的日常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报销环节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支出,为财务工作依法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组织管理环境。

四、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情况,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资产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立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对资产的采购、发放、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对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对所有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卡片,对科室和个人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只有使用权和保管权,转移、报废、报损、调出和变卖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手续。

截至2020年1231日止,我局资产合计3281.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00.39万元,含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技术用车2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单位总支出情况的绩效分析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市场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市场秩序得到规范,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得到公平有序维护。加强培育市场主体力度,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健全规范消费维权体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20年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1、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干出了成绩。(1)将企业开办时间、企业注销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进企业综合注销改革,5个注销环节可1日办结。实行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容缺受理,共接收容缺受理材料160余份。(2)全市新增商事主体 19741 户,商事主体总数达到116090户,同比增长19.44 %;办理各类许可8910件,全市后置审批办证率达到85.36%;指导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2.048亿元,动产抵押融资3.2亿元;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7154件,商标有效注册总量连续十年蝉联中部县市榜首;全年企业上报620项标准,领跑长沙地区。(3)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新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实施印章刻制、打印复印、帮代办、证照寄递免费,实现了企业开办环节“零成本”。(4)加快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开展全程线上指导,推动市场登记服务从窗口办理向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延伸,让企业登记“零见面”成为现实,网上审核4243户;实施集群注册,突破传统“一址一照”限制,实现了“一址多照”,企业、个体户集群注册629户。

2、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彰显了作为。(1)立足部门职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稳价保供工作。加强对农贸市场巡查,严查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管,对全市冷库进行了全面排查,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进货查验和消毒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来源不明的、无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依法处置;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劣防疫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办疫情相关违法案件49起,其中张某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无中文标示的口罩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双打”典型案例。(2)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推进执法信息共享,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办结食安案件427件,涉刑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3)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组织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约谈抽检不合格企业,发布“红黑榜”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4)全年完成计量器具强制检定11580台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立案914起,受理投诉865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9万元。

3、在重点工作中树立了标杆。(1)我们坚持质量优先,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市委、市政府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质量强市工作,多措并举,助推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质量工作由省市场局推荐申报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2)在迎接省食安示范市验收中,我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精心组织,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以最高得分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验收,成为全省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食安工作在省对区县考核中被长沙市推荐申报全省食安工作先进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公众认知和满意度位列长沙区县首位,浏阳食安工作已成为全省食安工作蓝本。(3)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指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浏阳茶油”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浏阳市第7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促进了浏阳茶油产业的发展。(4)获评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优秀单位。

(二)单位重点项目资金绩效分析

1、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及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工作经费等食安经费支出共1042.39万元。2020年,我局得到市委市政府对食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制发了《浏阳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其中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292.50万元(另调减预算指标至乡镇7.50万元),年中追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341.45万元,2018年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缺口资金11.42万元,上级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95万元,上级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5万元,2019年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217.70万元,2019年小餐饮提质改造8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2.40万元,上级2020年第二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45万元,2020年中小学生食安责任险28.47万元。上述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中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2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8万元,资本性支出25.82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80万元。

1)2020年全市共完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71299批次,包含定量监督抽检6149批次,累计合格率96.75%,定性检测65150批次,全年完成了长沙下达浏阳目标总任务占比114%(长沙下达2020年监督抽检任务5405批次,定性检测2020年未下达任务)。完成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处置162份,完成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27件,占长沙下达任务数的179%。

2)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在40小时以上。截至2020年底,完成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共945人次,完成全市村(社区)协管员专题培训320人次。

3)积极投保浏阳市19.66万名在校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食安责任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

4)加强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建设,划分基础监管网格1800余个,巩固了食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严格日常监管。对2.5万余户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重点监管台账。加大对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零容忍”排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强化靶向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力度,全年开展食品定量抽检6149批次,25个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快检59000余批次。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了对风险领域的靶向监管,确保了全年来无IV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坚持过程严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推行问题隐患销号制度,实施农村聚餐活动申报备案,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风险。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坚持问题严治。围绕食安监管热点难点,对食用油、米面及制品、学校及周边、“三小”等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护源”“护苗”“护老”等12大攻坚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546起。

6)丰富载体浓厚氛围。丰富宣传载体,采取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结合的方式,通过设立宣传栏、宣传车巡回宣传、农村广播、微信抖音等全方位、高密度、多视角地开展食安宣传,营造了良好的食安工作氛围。在2020年底在长沙食安民调中群众满意度达91.01%,居长沙九区县市首位。

7)严格执法震慑违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监管难点热点,对食用油、米面及制品、学校及周边、“三小”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强力震慑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20年共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427件,破获食品犯罪案件6件。其中查处的“8·9食品非法添加案”,捣毁长沙、浏阳、安化等地生产加工窝点12个、仓库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对食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8)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继续加强基层食安监管能力建设,改造业务用房、添置执法检测装备,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规范监管流程,食安监管实现了标准化。推动食品安全视频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监管信息共享;加强网络餐饮监管,推进外卖标准化配送站建设,目前5个外卖配送站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2、上级2020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专项资金20万元,行政审批专项经费48万元,企业开办环节零成本刻章服务费57.34万元。上述三项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4万元。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紧紧围绕浏阳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着力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精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1)“套餐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许可办理环节,将137个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范畴,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业务操作全员通岗;推行“一业一照”“一业一证”改革,对涉及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小餐饮等四个行业,依据相关市场主体的申请,对同一行业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和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合并办理,将原来的146个细分事项整合为354个,精简材料85.5%、压缩时限65.6%、减少跑动次数71.8%。

2)“一站式”服务消除多头跑。推行一窗综合受理,实行集成服务,在市场监管领域内,将市场主体登记和经营许可的办事窗口整合为“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所有业务全员通岗,将“多口受理”变为“一次受理”,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需到一个窗口。在企业开办、注销跨部门领域,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中心和企业注销综合窗,实现企业开办涉及的6个环节,企业注销涉及的5个环节“一窗受理、内部流转”,消除了公安、公积金、人社、税务、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厅,减少群众多头跑路。

3)“一网通办”共享资源信息。依托湖南省市场主体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登记、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推动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升了部门审批效率;启用湖南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上线后,依托该平台,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制度,简化企业注销材料和流程,实行税务、市场监管、人社、海关、商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4)做好流程再造的“加法”。以企业开办、注销为突破口,将原来企业开办的营业执照、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上增加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银行开户3环节,企业注销增加至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社保、银行账户注销5个环节,打通部门间信息流转壁垒,将企业开办、注销涉及的所有业务重新“洗牌”,实行流程再造,建立部门间的信息推送共享机制,实现了审批流程无缝衔接、并联审批,使环节扩展、时限压减。

5)做好审批流程的“减法”。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办理时间,通过窗口建设、部门协作等措施进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地缩减企业登记时间优化登记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企业登记压缩至4个工作时内,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银行开户等5个环节并联运行压缩至4个工作时内;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后可当场办理,税务、营业执照、社保登记、印章、银行等注销业务实现并行办理,企业注销5个环节可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6)做好审批时效的“乘法”。依托湖南省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采取“不见面”审批的方式通过QQ群、微信等平台全程网上指导,涉及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实行网上直办,使市场登记服务从窗口办理向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延伸,做到事前网上申请、事中在线审批、事后快递送达,让企业登记零跑腿成为现实。申请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脑、手机在网络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并使用手机APP进行身份认证和远程电子签,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区域无差异、办事流程智能化、办事渠道多样化。今年共网上审核4144户,其中新设立2986户。

7)实行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予以容缺,企业签订容缺受理承诺书,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补齐时限,有效解决了群众、企业因缺少部分材料,重新办件或返回取件无法当天完成受理的问题。今年来,共容缺受理材料160余份。

8)推行帮代办,实现免费办。在开办大厅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中心,对重点企业以及有需求的企业,实行全程帮代办免费服务;根据浏阳市政府出台的《浏阳市企业开办环节零成本实施细则》,对在浏阳市新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发放一套四枚印章,并在自主服务区的电脑、注册登记业务服务QQ群上传共享了企业登记相关材料的电子包,供企业下载使用并免费打印,全面实现企业登记零成本。今年共发放3341套免费公章。

3、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检经费48万元,此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2020年我局坚持质量优先,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市委、市政府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质量强市工作,多措并举,助推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质量工作由省市场局推荐申报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

1)聚焦质量服务。在全省县级率先引进2家第三方质量认证服务机构,实现了省内县级质量认证服务机构零的突破,开展认证服务100余次,质量认证数量、质量领跑全省;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以烟花爆竹行业为试点,组织烟花爆竹企业开展326项标准比对。持续推进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截至目前,全市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1592项,涵盖2527种产品,居全省县域首位;推进检测服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1万余台,25个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快检59000余批次。

2)打造质量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指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浏阳茶油”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浏阳市第7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盐津铺子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浏阳市骨伤科医院名誉院长江林获评第二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大瑶镇南山村、源佳油茶基地被确立为省级标准化示范区。

3)提升质量水平。严管严控产品质量,深入推进联合执法,重点工业产品评价性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全年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质量提升行动,完成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596家、产品984批次,立案查处烟花爆竹质量违法行为130起,没收并销毁烟花爆竹产品1000余件。

4、市场执法办案经费44万元,打击传销专项经费9.30万元(另调减预算指标至办事处、社区5.70万元),此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70万元,资本性支出5.30万元。

1)执法办案工作:2020年我局执法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71件,结果165件,罚没款入库298.63万元(联合办案22.4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案件6起(食品安全4起)。国家局督办案件1起,省局督办案件2起,移送公安机关5起。

2)专项整治工作:今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寄卖行市场专项整治。达到开展一次专项规范一个行业的实际成效。

3)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活动。2020年共出动宣传人员375人次,张贴宣传标语1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发出警示提示8000条,在电子宣传显示屏发布打传标语200余条。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全市民众认识到传销的危害,在广大市民中形成“打击传销、远离传销”的共识。同时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年开展12次排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捣毁疑似传销窝点2个,遣散传销人员10余人。

4)双打工作:按照市“双打办”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求,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和密集检查力度,今年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检查集贸市场、超市、销售门店3326多家,立案215件,办结189件,罚没款280余万元;受理处置各类投诉举报63件;收缴非法出版物、非法音像制品440册(盘);累计宣传16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完成商标处罚案件26件,为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5)扫黑除恶工作:以加强行业管理安全防范为抓手,以农贸市场隐患排查为重点,组织对各行业进行拉网式大摸排、大整治,切实消除各类潜在黑恶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执法车辆36余台次检查场所120余处,36家农贸市场主体身份均全部落实。

6)烟草整治和扫黄打非工作:2020年我局与烟草、公安组织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打假打非打私专项检查、3.15普法“送上门”等专项行动,在这些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坚持打防结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检查卷烟零售户1200余户,查获涉烟违法案件217起,查获各类涉案违法卷烟2374条,查获制假用原材料17.39吨,案值达517.2万元,罚没款71万元。

7)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就公平竞争联席会议相关工作作了安排,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省交叉督查组攸县领导的表扬。

5、知识产权事业专项经费30万元,此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1)护航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和假冒“浏阳河”酒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专利行政执法案件78件,专利行政处罚案件3件,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结案30件。

2)擦亮商标品牌。积极推进“品牌兴市”战略,推动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申报地理标志,协助孝文电子成功注册马德里商标。全年共申请商标注册3942件,有效商标注册量已达17154件,商标有效注册总量连续十年蝉联中部县市榜首。

3)服务企业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向全市企业发布通知,收集企业融资需求,为兴嘉生物等21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48亿元。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职能,办理动产抵押69件,为企业融资3.2亿元。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形成“大融合、大提升、大发展”的“大市场”工作格局。根据对本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20年本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95分,为“优”等级。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依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评价管理水平不高,各业务部门间存在分工协作问题。

2、完善项目自评流程,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

3、虽然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但由于预算编制的不可控性,尤其是临时性工作的增加,2020年预算编制中部分资金项目未纳入预算,导致全年预算实际支出比年初编制数高很多,偏离较大,预算完善度有待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规定的标准列支各项经费,建立问责制。

2、加强预算法制化观念,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务管理预见性,自觉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3、加强全局人员尤其对单位项目资金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培训工作,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4、加强资金监管。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5、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及时跟踪问效。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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