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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浏阳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5-15 来源:浏阳市商务局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各承办企业、各服务站点:

《浏阳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浏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浏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0515

浏阳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浏阳市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正常运行,解决农村买难、卖难等问题,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浏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及其运营人员。

一、管理原则

(一)管理制度生效之日即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人员的管理,从运营人员与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开始之日算起。

(二)管理期内,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人员有相关违规行为的,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根据情节及严重程度处以警告、清退的处罚,并视情况部分或全部扣除保证金;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权永久终止与其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二、站点服务内容

(一)电商普及:组织村民参与电商培训,普及推广电商知识,培养居民网上购物、网上销售农产品、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二)政策宣传:利用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分布广泛、深入群众的优势,向周边居民宣传乡村振兴政策、电子商务政策、脱贫惠民政策等内容。

(三)代购代销:为不会上网的农村群众代购农资农具、生产生活用品,收购群众的农特产品通过网店销售出去。解决农村物资单一和农产品无销路问题,为农村居民提供城市居民一样的网购环境。

(四)代收代发:与市--村三级物流体系资源整合,承担农村物流网络接驳功能,为农村物流快递提供快递转运仓储、代收代寄功能,优化快递入村或进城路径,促进快递提速增效。

(五)缴费支付:为村民提供便民支付服务,代缴水费、电费、话费等费用。

(六)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代订车票、飞机票以及预订酒店等服务。

(七)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人员在为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服务时,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三、站点服务流程

(一)商品代购流程

1.村民到电商服务站点填报需求;

2.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人员协助村民完成商品网络下单及款项支付;

3.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人员为村民提供网络商品的代收服务、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的服务。

(二)产品代销流程

1.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人员推荐当地农特产品、旅游资源到服务站点电商平台上或其他运营单位;

2.与农特产品、旅游资源经营人进行业务接洽;

3.接洽成功的农特产品和旅游资源放到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同时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人员作为当地的业务联络人,协助落实相关业务事项。

四、合伙人培训及考核

(一)免费培训

由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免费的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综合考评

1.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出笔试题目,笔试题目内容主要是合伙人必须具备的技能知识和今后服务站点运营将遇到的相关问题

2.组织机试,能熟练运作电脑,懂得运用网络去服务村民

3.笔试、机试通过的合伙人,再进行一次面试,充分考查其应对能力及语言组织能力

(三)签订协议

考核通过的合伙人,与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确保电商服务站点有序运营。

(四)绩效考核

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继续对电商服务站合伙人进行绩效考核,并对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作出相关规定,建立站点合伙人末位淘汰机制,会根据合伙人的考核结果进行清退或升级。

根据被考核电商服务站合伙人每月交易额来有效运营管理站点,每月公布所有电商服务站点交易额数据。同时,若站点交易额连续3个月排名末尾,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依据末位淘汰机制清退站点合伙人。

五、日常运营管理

电商服务站片区合伙人每月至少三次到各自区域所辖下的服务站点进行巡检,检查内容为服务站职能及服务站标准中所含各项,指导服务站合伙人建立管理档案库,规范服务站经营行为,搜集相关问题,建立巡检记录表,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妥善保管相应的信息数据,并以此作为该区域合伙人的考核依据。

在日常运营管理中,站点合伙人要确保站点一周开门营业五天,一天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天按时在站点管理系统提交当天日报,服从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为当地村民提供代购代销、快递收发、话费充值、物流中转等服务。

六、服务站合伙人的退出

(一)合伙人因自身特殊原因提前退出,应向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司提出并互相协商。

(二)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服务站合伙人的考核低于其标准,在责令其进行整改后,仍无法改进,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权终止该服务站合伙人的运营。

(三)服务站合伙人如出现严重不良信用并且不予以改正,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其运营。

附件:

浏阳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月度考核表

站点名称


站点地址


站点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月成交量(元)


总成交量(元)


电脑设备


电视设备


广告牌情况


货架情况


培训情况


合同情况


快递收发情况


站长操作评价


有无违法违规


服务评价


现场考察照片


考核评价


考核人

公共服务中心:

商务局:


浏阳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月度考核表.docx
关于印发《浏阳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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