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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浏阳市商务合作局关于迎接湖南省环保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7-31 来源:市商务局 字体大小:

各科室(队、中心)、局属二级机构:

  2018年度湖南省第二批环保督察于2018年7月25日进驻长沙,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制定浏阳市商务合作局迎接湖南省环保督察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成立浏阳市商务合作局迎接湖南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唐小红

  副组长:宋继红  张开明  宋  妮  段云鹏

  陈志刚(常务)  李  凌

  成  员:机关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局属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正伟任办公室主任兼总联络员,李元红、何康、陈常伟、罗淼池、熊守安、谭腾辉、林俊、杨永忠、王东平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信访安保、宣传报道、工作督办四个工作组。总联络电话:83682200。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志刚

  副 组 长:周正伟  李元红

  成    员:武春喜  彭优玲  徐先进

  联 络 员:朱  聪

  工作职责:负责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反馈;负责筹备督察期间相关工作会议,起草督察汇报、工作信息、通知等材料;负责组织有关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督察组对浏阳商贸系统的环保督办问题的调研、走访、现场抽查和下沉督察工作;负责做好会议的记录和材料整理,起草督察整改工作报告,负责按照督察组要求提供督察档案材料和资料,并做好汇总整理存档;负责制定转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规程,做好信访问题转办、分办、收集、起草、整理、报送、反馈等工作;根据督察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做好资料的转接、建档和留存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安保组

  组    长:段云鹏

  副 组 长:李元红

  成    员:彭优玲  张  清

  联 络 员:张  清

  工作职责:负责承办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抓好现场核查核实;负责对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需要分批次进行信息公开的资料进行审核;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处置应对工作;做好督察组现场检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及时登记和认真接待上访群众,并做好交办跟踪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段云鹏

  副 组 长:丁凯慧

  成    员:尤治国  梁乐平

  联 络 员:尤治国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环保督察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方式;负责起草会议新闻通稿;负责做好督察各阶段、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按照督察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影音资料;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督办组

  组   长:段云鹏

  副 组 长:陈绍清

  成    员:何  康  刘年树

  联 络 员:陈绍清

  工作职责:负责对信访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处理不及时、不按要求进行处理、虚报信息等行为拟定责任追究建议名单予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督察期间,综合协调组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其他副组长、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参加具体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组成员参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可适时召开碰头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二)工作报告制度。自督察组驻长沙之日起,各专项工作组要协同配合,高效运作,综合协调组要及时调度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情况报领导小组。

  (三)值班制度。督察组进驻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和一名值班员(值班电话:0731—83682200 要求24小时有人接听)。各组制定组内值班表,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表参加值班,按时到岗、当面交接、坚守岗位,不得随意换班、擅离职守、顶岗值班,确保任务顺畅对接,工作及时交办。

  (四)沟通联络制度。督察期间,各专项工作组联络员负责各组之间工作的联络对接。

  (五)请销假制度。督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一律向本专项工作组组长请假,并经综合协调组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二级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责任,配合做好督察相关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严明工作责任。各科室、二级机构要按照《浏阳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中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肃工作纪律。督察组进驻工作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不休假制度,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主动配合,积极工作,并做到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对整改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诿或提供资料不及时、情况报告不准确、数据不详实、弄虚作假、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浏阳市商务合作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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