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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3-03-12 来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字体大小:


    引  言
    本年报根据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索取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浏阳市文体广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附二栋二楼;邮编:410300;电话:83612057;传真:83625976)。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相关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市文体广电局成立以局长朱玉喜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文体局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罗兴美同志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更新完善指南录。2012年以来,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修改完善《浏阳市文体局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及时补充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 
    (三)落实相关配套装备。文体广电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配备电脑等必要设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浏阳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及政务公开中心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了《浏阳市文体广电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等文件,对文体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单位在2012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4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45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2年度,文体广电局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5条,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领导信息6条;政策规范类信息2条;通知公告2条;工作动态15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1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办事指南2条;监管信息1条;重大项目信息1条;美丽浏阳信息11条。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众既可以通过文体广电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文体广电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可到市文体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查阅,同时文体广电局还在机关楼道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单位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我市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单位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5次,政务中心窗口咨询接待129次,办公室当面咨询接待22次。
    六、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文体广电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全市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我单位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单位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0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工作人员工资经费未专项列支。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各类复印打印文件夹等办公用品1000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办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局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文体广电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丰富公开内容。除已经公开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还应包括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以及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文体广电局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文体广电局信息公开工作。
    九、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无)。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45
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45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条 0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咨询电话接听 人次 35
政务中心窗口咨询接待 人次 129
局办公室现场咨询接待 人次 22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
量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收取费用总数 :0元;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1人;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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