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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2-25 来源: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字体大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12月25日      

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市“12·4”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浏安办发〔2019〕26号)文件的要求,自12月份起,在系统内以行业安全生产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范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道路(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景区等)、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

二、集中整治重点及分工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

(一)聚集作风建设综合整治。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1. 安全生产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没有组织专题学习;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全面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019年12月底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抓好相关制度落地。(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 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党政领导要把安全摆上重要位置,要针对行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助被督导区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其提高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任务准备不足,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推脱思想和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上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4. 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工作没有形成闭环。要组织专业人员进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全面提升隐患排查质量。鼓励同类企业抽调专业人员开展互查互助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5. 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甚至只检查不执法或只执法不处罚,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聚集行业管理精准发力

道路(水上)交通方面: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春运特点,结合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整治文旅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旅游科、文化科、体育科)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不安全取暖、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森林防灭火方面:认真贯彻全省冬春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景区野外火源管理。(责任单位:旅游科)

其他方面:旅游行业领域新业态,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旅游科)

(三)聚焦重点时段严格管控

1. 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加强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监测跟踪,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预警,引导各部门、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 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责任单位:文化科、体育科、政策法规科)。

3. 严格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责任单位:旅游科)。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各类企业。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隐患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20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治、大执法”活动,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纳入“一单四制”管理,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所负责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在企业集中整改、各级检查的基础上,市级政府督导组也将对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的要求,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交由局机关提交安委会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要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局机关将视情况对部分单位或行业领域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局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带队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

(三)着力推进标本兼治。既要继续坚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治标之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又要全面加强管控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环境),强化全要素、全过程安全管理;既要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局机关报告。对抗拒监管执法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五)强化舆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集中整治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集中整治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

(六)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局机关将配合市安委会适时组织工作组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力度不大的单位及责任人,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

(七)做好信息报送。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23日前要书面向政策法规科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2020年3月26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陈和钦,电话传真:83689718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2939883@qq.com)


附件: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段: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个)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个)

惩戒严重失信企业(个)

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个)

个人(人)

本阶段






累计数






注:填报数据的同时,应另附相应清单。

 

审签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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