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卫生健康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解读《2022年浏阳市入学(园)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2-09-01 来源: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一、实施目的

为保障在校师生健康,能够及时发现校园内的结核病传染源,有效地阻止结核病的传播,预防学校(园)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

二、相关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重点环节防控的通知》(湘教通〔2020160号)及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卫健局《关于切实做好新生入学结核病检查的通知》(长教通〔2018145号)

三、相关内容

(一)筛查原则和对象

1、筛查原则:肺结核的筛查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筛查医疗机构按照学校(园)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筛查。

2、筛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新入学(园)学生(幼儿),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院校学生。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由所属教育发展中心通知相关筛查事项。

3、外县市新转入就读学生(含新开办学校、高复班)。

(二)筛查内容

1、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园)新生体检应当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2、高中(含职高)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应当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需要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3、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或胸部X光片检查异常者需到人民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

(三)筛查方法

1、问诊筛查:所有新入学(园)学生均进行。

2、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简称PPD试验):有可疑肺结核症状、或有肺结核接触史的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新生。所有寄宿制初中、高中(含职高)新生。

3、胸片检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91

相关文档:
  • 2022年浏阳市入学(园)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图文解读】关于《2022年浏阳市入学(园)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H5解读:关于《2022年浏阳市入学(园)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