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加镇2022年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计划在2022年6月底前,为全镇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健康体格检查,体检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中旬)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摸底登表造册(2022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20日)。
2.开展知识讲座(2022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体检时)。
3.进行宣传发动(2022年4月中旬至2022年6月中旬)。
4.体检实施(1)集中体检阶段(2022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2)医院补充体检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年满65周岁及以上居民(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口,含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二)体检场所及人员安排
统一安排在镇卫生院综合楼一楼进行。
(三)健康体检项目
(1)常规物理体检
(2)辅助检查
(3)询问
(4)由主检医师完成健康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
四、工作要求
1.65岁以上老年人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体检结果由村医负责送达到体检对象手中,并做好相关疾病的健康宣教及协助做好全科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随访等工作。
2.镇卫生院负责全镇65岁以上老年人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体检筛查和资料整理、录入归档及体检结果检测、发布,定期完成辖区内全科医生规范化随访服务工作;
3.老年人体检接送车辆由村委会负责安排;
4.各村委会及村卫生室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接受健康体检的老年人,建议由家人陪同前往。
5.抽血、B超结束后,参与体检的老年人每人可领取营养早餐一份,避免老年人在余下的体检过程中出现低血糖反应。
6.镇卫生院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建立65岁老年人及慢性病人的健康档案。
7.健康体检结束后,由镇卫生院主检医师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单,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8.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要求,将健康检查工作的进度及结果等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卫健局公共卫生科。
五、体检管理及其他工作安排
根据受检查健康情况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观察治疗,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并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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