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于印发《枨冲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站办所、村民委员会,市直驻枨单位:
现将《枨冲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枨冲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枨冲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及时处置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1、根据耕地情况和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情况,我镇2023年“可恢复类”耕地恢复任务数为576.5亩,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暂定)。
2、2022年变更监测整改任务图斑55个,需整改图斑面积44.9亩,完成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上述两项合计,2023年我镇共需恢复耕地数量为621.4亩,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
3、耕地进出平衡监测图斑,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的原则,逐步、稳妥、有序、科学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政策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和侵害老百姓利益。突出先易后难,注重整体布局优化,合理掌握节奏,精准把握目标,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邱可
组长:张会连
副组长:陈泓予 黎 烨 徐红星 王 罗 赖 和
江 雀 李 淼 陈招兴(常务)邓 鑫
谭傲寒
成员:陈萌萌 龙思思 李 波 王 涛 王 威
张志强 王梦琳 孙杜渡 罗喜平 汪海涛
黎 亮 金 亮 袁顶文高歌李勇
许斌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枨冲自然资源所,由陈招兴任主任,王威、许斌、罗强任副主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枨冲自然资源所其他人员为成员,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工作。
四、工作职责
1、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督促各村按要求开展耕地恢复、卫片整改工作,协同各村、各联村组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违法占用耕地清理整治执法行动;协助各村在一般林地(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除外)规划花木(果木)栽种基地;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2、农业农村办:负责对村民建房及附属设施建设、美丽屋场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审批和监管;对占用耕地建房(一户一宅)的遗留问题进行手续补办;对耕地中花卉苗木的退出进行指导,对耕地恢复的落实栽种进行指导,对耕地恢复完成后的土地栽种进行监管,防止抛荒;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3、经济发展办:负责协助对工贸企业改扩建、招商引资等用地行为进行监管;负责督促工贸企业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改;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4、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协助对涉爆、危化企业改扩建等用地行为进行监管;负责督促企业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停产或不予批复开工。
5、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镇、村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和监管项目用地行为,负责督促项目主体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改;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拆违控违,协助开展违法占用耕地清理整治执法行动,做好疏导稳控、现场秩序等工作;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对信访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协助对耕地恢复等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和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置,对信访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8、党政综合办:拍摄典型照片,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助力耕地恢复工作的开展;协调各级媒体关系,关注媒体(包括网络)动态,及时处理与耕地恢复工作相关的负面网络舆情;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9、纪检办:督导各村耕地恢复工作的开展,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消极怠慢、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提请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约谈;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10、党建办、财政所、司法所、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及时化解耕地恢复工作推动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11、枨冲自然资源所:负责对各村耕地恢复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总体调度把关,每周统计各村苗木、水塘等退出进度,每月统计地块验收进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下发相关文书,对情节恶劣的重大违法情况进行立案查处;联系对接自然资源局及技术单位进行地块验收。
12、枨冲派出所:对耕地恢复等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和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置,协助对信访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13、各村民委员会:作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责任主体,牵头负责耕地恢复工作的开展;调动小组长、微网格长、党员等共同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做好耕地恢复政策宣传,协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主动进行苗木退出、恢复耕种;负责督促耕地图斑的恢复整改和落实栽种。
五、工作措施
1、分村包干。各村民委员会对本村辖区内的耕地恢复工作负主要责任,由村书记牵头开展工作。联村领导带领联村组协助所联系村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和要求,及时化解耕地恢复工作推动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2、分类推进。对于可恢复类耕地图斑,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初步分析资源的开发适宜性和开发潜力,根据区域结构、自然条件等因素,分区域、按照先易后难步骤分类推进。对于监测变更图斑,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手续补办、拆除复耕和落实栽种。
3、强拆整治。对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由枨冲自然资源所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下发相关文书,对情节恶劣的重大违法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对占用耕地建房、硬化等“非农化”行为且无法补办手续的,依法组织开展拆违控违执法行动;对耕地“非粮化”行为,依法组织开展违法占用耕地清理整治执法行动。所有执法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编制实施方案。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村通过底图和现场实际情况,在排除2022年已完成图斑后,梳理出有效图斑,摸清土地实际承包人,由自然资源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联合村委会向土地承包人下发耕地恢复整改通知书。各村根据分解的2023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数,按照恢复的难易程度与图斑的大小,梳理出2023年度重点恢复的耕地图斑,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在耕地恢复任务底图上予以标识,并填写耕地恢复摸底调查表。
(二)组织实施
根据各村上报的耕地恢复摸底调查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耕地恢复工作。由村书记牵头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施工日常管理、工程投资及进度控制、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由联村领导带领联村组配合村级开展政策宣传、退出引导、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根据联村安排,落实到责任人。
各相关单位根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共同配合开展好耕地恢复工作。
(三)工程验收
耕地恢复并落实栽种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技术单位联合自然资源所对整改图斑实地进行测绘,拍照上传数据,各村配合完善相关资料。经系统检测分析并由上级部门确认后,最终形成验收成果,统计出耕地恢复验收合格面积。
(四)时间要求
1、调查摸底(2月28日前)。各村于2月28日前完成图斑的调查摸底,填写摸底调查表并上报,由枨冲自然资源所汇总。
2、集中整治(3月1日至8月31日)。监测变更图斑整改在3月31日前完成。“可恢复类”耕地恢复整地任务必须在8月底完成,一季度进度需达到总任务的40%,二季度进度需达到总任务的80%,8月31日前完成所有任务,镇纪检办每月底对各村进行督导排名。
3、验收报备(9月1日至12月15日)。11月底配合完成耕地恢复图斑省厅指标确认复核工作,12月15日前配合完成上图入库及数据库更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联村领导和村总支书记包村,联村组和支村委包户,层层压实责任。各联村组和各村应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形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队伍,确保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二)加强统筹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专班化推进+专项化攻坚+项目化实施”为手段,紧盯任务、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清单,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检查整治,按图斑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制定相应工作细则,确保社会稳定。
(三)严格监督考核
耕地恢复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优评先,且作为年度耕地恢复工作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具体如下:
1、耕地恢复包含恢复类整改、变更图斑整改和耕地进出平衡整改,以验收面积完成比例作为对村考核依据,未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的,每少完成10%扣0.1分,不足10%按10%算,扣分不超过0.3分;超额完成季度耕地恢复任务的,完成率每多5个百分点,加0.05分,不足5个百分点不加分,加分不超过0.15分。
2、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将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村、各联村组网格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
1.枨冲镇2023年各村耕地恢复工作任务分解表(暂定)
2.镇村2023年度“恢复类”地类耕地恢复工作摸排表
附件1
枨冲镇2023年各村耕地恢复工作任务分解表(暂定)
村名 |
联村 领导 |
村负 责人 |
恢复类任务面积(亩) |
变更图斑任务面积(亩) |
总任务面积(亩) |
备注 |
枨冲村 |
谭傲寒 |
李帅平 |
57.3 |
1.9 |
59.2 |
|
平息村 |
赖 和 |
彭红林 |
40.5 |
2.5 |
43.0 |
|
和平村 |
江 雀 |
罗凤玲 |
47.8 |
11.6 |
59.4 |
|
才常村 |
黎 烨 邓 鑫 |
陈庆湘 |
98.6 |
0.7 |
99.3 |
|
青草村 |
徐红星 |
刘 仲 |
78.8 |
10.4 |
89.2 |
|
三元村 |
陈招兴 |
余建新 |
62.7 |
0.7 |
63.4 |
|
佳和村 |
李 淼 |
刘继辉 |
109.7 |
6.1 |
115.8 |
|
新南桥村 |
王 罗 |
李扶敏 |
51.4 |
7.3 |
58.7 |
|
牙际山村 |
陈泓予 |
曾建明 |
29.7 |
3.7 |
33.4 |
|
总计 |
576.5 |
44.9 |
621.4 |
备注:1.现阶段耕地恢复任务面积根据各村的行政区域内可恢复类耕地总面积所确认。
附件2
枨冲镇 村2023年度“恢复类”地类 耕地恢复工作摸底表 | |||||
镇村 名称 |
下发图斑编号 |
下发图斑面积(亩) |
实际恢复图斑面积(亩) |
耕地恢复方向 (水田或旱地)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
小计 |
|||||
镇审核意见 |
村审核意见 |
||||
备注:1、图斑编号即下发给各乡镇的矢量数据中恢复类图斑的编号;2、拟恢复的图斑原则上按照二调地类情况如实进行恢复;3、各村实际恢复图斑面积的总和应不小于下发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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