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乡镇街道 > 淳口镇 > 重大民生信息

【环境保护】《关于调整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明确各成员单位环境保护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2-14 来源:淳口镇 字体大小: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各项环境保护指标任务的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及各成员单位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如下。

一、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机构

顾  问:张竞

主  任:高优

副主任:张辉暑、牛春旭、汤  洋、刘辉、朱纯清

罗永望(常务)、陈彪、鲁  进、吴赛

成员单位:各站办所(中心、大队)、各相关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由罗永望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铖任办公室副主任,周士、罗文为办公室成员,各村副书记为联络员。

二、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1、在拟定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时,优先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以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在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时,按规定要求项目办理并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审批手续。负责集镇道路绿化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提升集镇污水处理能力。

2、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监督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污染减排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安排,定期将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考核。

3、推进城乡造林绿化,负责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做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

1、组织淘汰落后产能。

2、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3、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4、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核查宾馆、商超公共机构等场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完善情况。会同环保部门对非法制塑企业(作坊)进行查处。

5、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推进流通领域和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6、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党政综合办

1、审查、修改本镇范围内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计划和文件。

2、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四)基层党建办

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1、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2、依法加强律师涉及环境保护法律诉讼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环境污染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3、加强对三大高危行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八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进行隐患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4、组织制定淳口镇突发事件(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调度突发事件(故)抢险救援工作。

5、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

1、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保障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经费支出,加大城乡环境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2、协调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支持和推进环保产业、绿色采购和企业旨在改善环境的转产、搬迁、关闭措施。

3、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和支出情况的监督,推动政府依法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监督有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5、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

1、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调整农业结构。

2、加强农业用地污染防治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指导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

3、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防止农业污染。

4、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划,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严格审查从水体取水和河湖排污口的设置。

5、牵头组织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河流水面保洁工作。

6、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预防及治理,会同有关部门预防和治理河道采砂过程中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

7、开展水库、河道水体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9、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积极配合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提高全镇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水平。负责水产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组织实施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垃圾禁烧监管,加强对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2、加强餐饮行业油烟监管,联合环保部门查处餐饮行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规范户外烧烤等经营活动。

3、组织监管建筑垃圾运输,查处运输流体、散装货物污染道路的行为。

4、负责集镇道路清洗保洁、扬尘防治等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5、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查处夜间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

6、控制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组织创建绿色建筑工地。

7、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监管。

8、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9、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10、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11、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九)淳口派出所

1、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

2、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监管。

3、依法查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4、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5、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十)自然资源所

1、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登记和使用制度,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

2、在编制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有关规划时,依据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开展地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矿山地质灾害,负责国土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依法取缔非法矿石开采、粘土烧砖和非法用地行为。

5、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十一)淳口卫生院

1、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

3、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4、预防和控制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疾病。

5、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十二)地电公司淳口供电营业所

1、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对象依法予以断电。

2、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十三)教育发展中心

1、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2、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恶劣空气状态下,可能威胁学校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3、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十四)各村民委员会

1. 落实镇政府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2、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3、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4、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家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耕地保护,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

5、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指导、协调、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落实淳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补充说明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如相关负责人员在责任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由继任人履行岗位职责。

2、相关单位如有环境保护职责未明确到位,按照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原则执行。

浏阳市淳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