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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澄潭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潭江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3-17 来源:澄潭江镇 字体大小:

澄潭江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确保免疫率和免疫质量,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全镇所有存栏生猪、牛、羊、家禽等动物,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应免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统筹兼防狂犬病、鸡新城疫、猪瘟、猪蓝耳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其它动物疫病;动物标识佩戴率、免疫建档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动物检疫应检尽检;强化畜禽流通调运监管,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确保不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安排

(一)成立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组织机构:

:刘

:周晔虹  征  亮  易艳红

宏(常务)

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办、党政综合办、财政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院、各村。

成员单位相关职责:

1.农业农村办:负责组织协调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党政综合办:负责防控期间的舆情管控和宣传工作

3.财政所:负责防控工作中所需物资资金和后勤保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防控期间紧急情况的矛盾调解和社会稳控。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防控期间的环境污染防治。

6.卫生院:负责防控期间人员疫病防控和救治、现场卫生消杀。

7.各村:负责防疫工作的宣传,按要求督促规模场(户)落实畜禽免疫,掌握全村养殖场(户)动态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办,由徐治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季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工作。

(二)宣传培训

利用广播、网络、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等知识,借助网络手段,针对性、多途径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及相关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政策把握能力、专技业务素质和个人防护水平。

(三)时间安排

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相结合。2月下旬宣传发动,3月初全面启动集中强制免疫,4月中下旬各进行春防免疫效果监测采样送检,4月底开始进行免疫效果评估和春防工作评价。

三、主要措施

(一)抓实动物强制免疫和疫情监测

一是强制免疫。压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按上级要求实行“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户春秋季集中免疫与平时申报免疫相结合”管理模式,确保春防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申报2022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按要求自行采购相关疫苗实施免疫,规范养殖档案和免疫记录管理,并及时通过“牧运通”小程序录入疫苗采购入库、免疫等信息。

二是排查监测。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认真落实和全面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情核查工作,对所有动物疫情举报必须核查,对发生动物异常批量死亡和监测阳性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采样送检,并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前期处置、信息报送和舆情引导工作。

三是人畜共患病防控。认真做好动物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防治知识宣传和措施落实,重点加强对种(乳)畜场、牛羊场、牛羊交易市场、贩运户的布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按照《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抓严动物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

一是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做好定点屠宰政策宣传、私屠滥宰行为排查等工作。

二是动物无害化处理。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等不法行为,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病死动物暂存设施设备,并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专人监管。

三是调运监管。不得从非洲猪瘟高风险区、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发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调入生猪、牛、羊、家禽等动物。所有外地调入畜禽必须查验有效检疫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监督养殖场(户)按规定做好落地报备及隔离观察;跨省调入种(仔)猪必须办理点对点备案手续,跨省调运牛羊入浏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凡是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到指定通道检查站严格查证验物。严查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防病死畜禽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向市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格检疫。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确保力量,提高检疫率,做到应检尽检。督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检疫范围,规范开展动物检疫,检疫证明信息填写正确真实,完善检疫申报点相关设施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春防工作开展进度以及各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集中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春防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对疫苗调拨、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按要求做好规模场(户)免疫信息录入。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送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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