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安全副校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目的
为明确岗位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校长职责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中小学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大瑶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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