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关于印发《葛家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每年汛期(4月-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高发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汛期来临之前和汛期期间,进一步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下:
一、成立2023年葛家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罗武
组 长:肖志丹
副组长:喻 鍠 王 成(常务) 彭 伟 江 新
饶弟明 李 海 赵燕凌 张 晓 黄 洁
肖宏宇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基层党建办公室、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供电所、镇中学、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林业站、卫生院及各有关站、办、所负责人以及各村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应急分队,其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葛家自然资源所(电话:83738442):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救灾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传达相关通知,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抢险应急分队:按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名单附后)。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和值班制度
在汛期前,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落实防灾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落实“三项制度”,做到汛期有专人值班,按时搞好监测巡查并填写好日志,将监测日志(每月汇总一次)在每月30日前报自然资源所备案。
三、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理
各村委会在接到地质灾害情况报告后,要立即开展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划定危险区,下发“险情通报书”,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和安置方案,并提出应急对策,采取合理的排险措施。
四、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各村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镇—村—组—隐患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并层层落实防灾责任人,保持通讯畅通。
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各村委会与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灾责任书》,明确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专干为第二责任人。严格履行地质灾害的防治职责,对未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葛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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