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业】关于下达202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根据浏阳市林业局(浏林发〔2023〕5号)文件通知,结合我镇森林资源现状和各村实际需求,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下达(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切实加强木材采伐指标的下达和任务分配管理,积极推进采伐指标进村入户工作,各村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林农关于采伐指标的咨询和申请办理工作,积极开展采伐指标分配“阳光行动”,切实抓好木材采伐指标的逐级公开公示工作,切实提高木材采伐指标分配下达工作的透明度。
二、严格按规定分解下达森林采伐限额。各村要充分认识实施采伐限额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限额采伐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依法限额采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全镇全年总森林采伐限额蓄积400立方米,其中预留30%限额用于自然灾害、人为破坏、规划设计误差以及新增营林生产项目所产生的森林消耗所需林木采伐指标。根据申请单位(个人)可伐资源数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直接下达到村,并将分配下达情况进行公示,由镇林业管理机构将分配情况及到户明细表及时报送市林业局,采伐指标录入电子办证账户。年森林采伐限额不可结转。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封山育林措施。不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自然保护区、封山育林区及其他禁伐范围林木进行商品性采伐。营林性项目要在符合封山育林要求前提下报批后按照规划设计进行生产。短期流转森林(5年以内)和买卖青山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分配主伐指标,封山育林区除人工商品成熟林流转合同到期外不得安排商业性主伐指标,严禁天然商品林皆伐改造和商业性采伐。
四、加强采伐指标分配下达的监督与检查。镇林业管理机构对各村木材采伐指标的分配下达情况、公开情况及到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村应将采伐指标分配情况列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确保采伐指标进村入户工作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优化林木采伐审批服务。采伐单位(或个人)填写统一标准的林木采伐申请书,村级全面了解采伐单位(或个人)的林木权属并签署意见,镇林业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按技术要求进行采伐调查规划设计,办证员电子办证及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单位(或个人)严格遵照采伐规划设计和采伐证进行生产。
附件:《葛家镇202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表》
葛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葛家镇202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表
单位:立方米
单位名称 |
商品林采伐主伐限额 (立方米) |
备注 |
新建村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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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家园村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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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村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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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村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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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潭村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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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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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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