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淮川街道2022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现将《淮川街道2022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2日
淮川街道2022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
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供养(以下简称“特困”)管理工作,根据《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长政发〔2017〕13号)和《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长政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开展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的条件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全面落实低保家庭年审制度,强化分类复核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政策严肃、程序规范、动态及时、对象准确”的低保工作格局。
三、年审范围
2022年5月份所有在册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
四、年审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9月30日
五、组织机构
成立居民低保和特困对象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葵
副组长:邱林峰
成 员:罗稻菽 张英豪 刘 川 寻 真 陈 荣(小)
刘 恋 张安信 廖 琦 张茂林 汤 坚
胡 江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保障、督促检查和审核把关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由罗稻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方案制定、评估标准确立、业务培训、工作落实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评估组和审核组。
(一)评估组
组 长:邱林峰
副组长:罗稻菽
成 员:寻 真 汤应利 陈宏敏 刘国强 陈 鹏
张立欣 詹 子 曹建国 戴金梅 戴素江
孙 旭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民政专干、居民代表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召集评估会议,听取各方收入计算项目与标准意见,确定具体项目与标准,解决实际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确定的计算评估项目与标准进行公示。
(二)审核组
组 长:邱林峰
副组长:罗稻菽
成 员:汤应利 陈宏敏 刘国强 詹 子 陈 鹏
张立欣 曹建国 戴金梅 戴素江 孙 旭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民政专干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初步审核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年审工作分四个阶段、十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2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1.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培训。5月中旬召开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审动员培训大会;各社区召开动员培训、工作部署会议,并广泛宣传低保政策。
(二)申请受理阶段(2022年5月17日至6月16日)
2.新申请对象。填写《浏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手册》,按《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3.已保障对象。5月份所有在册低保对象,重新填写《浏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手册》,并完善相关佐证。街道、社区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收入计算等程序,按《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三)调查评议阶段(2022年6月17日至8月31日)
4.调查核实。对辖区内所有申请对象和已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进行信息全覆盖比对,并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家庭情况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准其家庭人口、收入、支出及财产状况。
5.计算评估。按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所定的评估项目和标准,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计算和评估,核定拟保障金额。
6.民主评议。组织社区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对民主评议结果争议较大的,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7.张榜公示。组织社区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的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审核审批阶段(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8.审核审批。街道社会事务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享受金额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9.张榜公示。街道社会事务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将保障对象名单及享受金额在申请人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0.系统录入。对退出(取消)的低保对象,社区应当及时送达不予保障通知书。并组织审批通过的对象进行签字认证,认证后将审批结果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年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突出年审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工作措施,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年审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低保核算中非生活性固定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全面落实救助家庭就业帮扶渐退机制,确保应保尽保,政策落实到位。按要求做好与低保经办人员或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救助对象登记备案。
(三)完善工作资料。将低保、特困清退人员及时在《近两年退出低保或申请低保(含口头申请)未获批准对象台账》上进行登记。对清退对象中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收入家庭监测范围。要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对低保、特困档案按一户一档要求全面整理归档,并统一保存到街道专用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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