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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淮川街道2020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3-18 来源:淮川街道 字体大小: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所属各单位:

现将《淮川街道2020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7日   


淮川街道2020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重大动物疫情的危害,保障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非洲猪瘟、狂犬病、炭疽杆菌病、猪Ⅱ型链球菌病、高致病性蓝耳病、新城疫等发病率、死亡率较高,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难以控制,对人畜危害严重的需要采取紧急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也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病)。

一、指挥部职责及办公室职责

街道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由办事处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办事处设立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孙  谦

指 挥 长:熊宜武

副指挥长:张艳平  王安军  周奇志  唐青山  易显旺

陈志刚  陈  珍  余忠国(常务)  邱林峰

成  员:刘  川  汤  坚  寻  真  陈  荣  廖  琦

余水平  张茂林  张安信  刘  恋  陶贤江

罗稻菽  胡  江  陈黎明  易  勇  罗  忠

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具体职责:研究决定街道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统一指挥调度街道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工作,具体实施本预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街道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日常工作,由刘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冬初、吴永为成员。

二、动物疫情的确认及报告制度

在发生动物疫情后,由疫情发生地社区居委会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83612514),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并上报指挥部,由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派专家到现场进行诊断后,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疫情,并由上级相关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三、预警状态与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疫情。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种类、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

四、应急措施

(一)疫情应急反应的一般程序

街道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汇报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畜牧专家组对病情诊断后,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病场(点)进行紧急隔离控制和消毒,并做好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限制该场(点)动物及其产品和相关人员流动。

疫情初步诊断后,应当及时组织力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并对疫区、疫点进行封锁和消毒,对发生疫情3公里范围内的同群类动物进行强制扑杀,5公里范围内动物进行强制免疫接种,同时做好疫区消毒工作。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的限制性措施。

(二)预警状态应急措施

预警状态发生后,社区居委会要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对街道辖区内同类动物采取强制措施,建立免疫隔离带,严密监测疫情动态,并对街道范围内的同类动物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五、职责和保障措施

(一)指挥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街道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报告、收集、汇总、和疫情分析;负责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毒用药、防护服等相关应急防疫物资。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协助指挥部组织起草、修改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三)基层党建办。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舆情动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及时推送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发布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知识普及。

(四)公共服务办。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街道及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

(五)财政所。负责在年度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的购置、扑杀、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加强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六)淮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动物疫情,卫生院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封锁疫区,对疫区内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限制疫区内人员流动,做好禽流感等人畜共患重大动物疫病在人群中的流行预防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八)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淮川派出所。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维护工作,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九)淮川市场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关闭和监管工作。负责经营性冻库及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格实施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配合商务等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动物产品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稳定。负责有关交易市场的管控工作。

(十)淮川城管中队。负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对倾倒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餐馆、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贮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动物产品流动经营摊贩的查处工作。

(十一)纪工委办。在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大动物疫情的;不按规定进行封锁、销售、运输疫区易感动物及产品、动物遗传物质的;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扑疫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办所根据工作职责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协同所联系社区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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