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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1-18 来源:蕉溪镇 字体大小:

中共蕉溪镇委员会

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

通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党报党刊是党和政府的宣传主要工作方式和舆论阵地,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信息的重要媒体,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鼓舞群众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精神和我市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度党报党刊征订指令性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傅爱华同志任组长,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陈建敏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陆晞任办公室主任,许小娟、谢维为成员。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领导带头、干部表率、共同分担、密切配合的原则,镇党委、政府将市委下达的党报党刊发行指令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村、各单位和机关干部(见附件1和附件2)。各村、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公费与自费相结合的征订办法,将党报党刊发行到位,按时完成征订任务。

三、任务要求

1.本次党报党刊从2021121日开始发行,各村、各单位要将党报党刊征订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任务来完成。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报党刊发行的具体负责人。

2.《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华每日电讯》《长沙晚报》《新湘评论》和《浏阳日报》是发行重点。《人民日报》《湖南日报》《长沙晚报》必须发行到村、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浏阳日报》要求机关订到干部、职工,各村订到党小组或村民小组;学校订到教研室、班级、教师;医院订到病房;重点工程项目部订到工地。有条件的在个体工商户、居民群体中扩大自费订阅。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求人手一份《浏阳日报》,党政领导要求人手一份《新湘评论》。

3.征订工作必须在2021127日之前完成,镇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促落实。凡未如期如数完成征订任务的村,将按下达指令数由镇财政所在年终目标兑现或在下拨经费中代扣。各村、各单位在完成2022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之前,不得公费订阅其他报刊。已经订阅的,纪检、宣传等部门将划转已订阅其他报刊的经费用于指定党报党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未完成指令数任务的,镇财政所将从年终奖中予以代扣代订

联系人:谢维

联系方式:15974234874QQ邮箱:737200283@qq.com

附件:1.蕉溪镇2022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分配表

      22022年度镇机关干部职工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分配表

      32022年度党报党刊价格明细表

中共蕉溪镇委员会

蕉溪镇人民政府

2021119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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