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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社港镇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1-26 来源:社港镇 字体大小:

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社港镇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社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

社港镇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持续向全社会传达耕地保护“严起来”的理念,确保全镇全年违法用地“零新增”,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发挥行政、司法的监督作用,形成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督有效的土地执法执行监督合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

二、工作机制

(一)问题举报机制

设立违法用地举报电话:83540035,联系人:高冬,13787015046。凡举报一宗违法用地经查属实的,奖励1000元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把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和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部门协管机制

供电自来水公司配合提供用电、用水服务前,要查验项目的用地手续,进行审批、备案。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得通电、通水。对于违反用电、用水规定,擅自拉电接水的,经自然资源所抄告后,供电自来水公司一天之内调查核实,及时停电停水,并持续跟踪监管直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户主备案机制

各村辖区内挖掘机作业的施工工地进行实时监管,出现动土作业立即检查用地手续,自然资源所核实方能允许施工。对无用地手续的立即叫停施工作业报自然资源所执法处罚。

三、管理内容

(一)公益性违法行为:如未经批准搞美丽屋场建设、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室内外篮球场等

(二)村民建房(拆旧建新、异址新建)如未批先建、边报边建、批甲建乙、批小建大等

(三)设施农用地行为办理用地手续建畜禽、水产养殖等;

(四)占用基本农田挖塘、修路、搞硬化建设等;

(五)占用林地动土搞建设;

(六)其他动土行为。

四、考核管理

1、对个体违法用地在3亩以下的督促整改复原,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处罚;3亩以上的,由自然资源所立案查处追责。

2、对村实行“月通报、季考核”,纳入村级绩效考核,每月对全镇范围内违法用地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发现一起违法用地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在村季度考核扣0.1分。

3、一个月以内出现两宗及两宗以上违法用地的村,由镇纪委对村主职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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