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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市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1-04 来源:沙市镇 字体大小:

各村、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沙市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11228

沙市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浏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暨安委会会议精神、《浏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浏安发〔202116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要围绕当前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同时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持重点突破,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全镇燃气领域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联防联控长效管理机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沙市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何  勇

组  长:陈  科

副组长:彭  礼  邱凯章  张开成(常务)  李  晓  

        朱纯清  张长发  周大祥  邓  浩  

成  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沙市派出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教育发展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各燃气企业责任人

办公室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张开成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李锟鹏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陈磊同志负责行动的资料收集和上报。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规定牵头组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查气瓶防腐、泄露检测情况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供应点设施设备防火间距情况,供应点内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情况,供应点日常管理情况;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对全镇燃气供应点设施、设备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设备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要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设备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隐患;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商场、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等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及医院、学校、幼儿园食堂等使用燃气的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村级、集镇婚丧流动餐饮安全用气监管。

派出所:对个人非法运输、储存燃气等妨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对燃气行业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后果构成犯罪以及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燃气行为,重点排查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燃气,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运输经营活动,查处违规运输燃气的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倒灌、非法销售液化气等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负责燃气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对道路运输燃气车辆的检查、管理和查处;负责对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负责统筹规划布局权限内地下管线、燃气场站(所)布点,保障燃气安全间距;协助查处危及燃气管线及设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发展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别负责组织对全镇学校、医院、餐饮场所、农贸市场、酒店、娱乐场所、商住混合体等场所安全用气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餐饮单位未设置燃气安全员,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未定期检测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餐饮等行业单位拒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又不及时整改的进行处罚。

财政所:统筹安排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资金,合理确定燃气安全日常监管预算经费标准及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等费用足额到位。

四、时间安排

202112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召开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动员会,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沙市本地以及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好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对沙市镇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非法经营燃气(含储存、运输)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楚辖区内各行业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排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三)整治攻坚(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各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总结全年隐患排查整治及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把此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加强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管理的契机,进一步提高燃气使用单位、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重于泰山”的紧迫感、责任感,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避免“一阵风、走过场”现象。

(二)  浓厚宣传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将开展全镇燃气安全整治及安全用气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村村通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主动排查安全隐患,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积极举报燃气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确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三)强化执法监督。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储存燃气妨害公共安全且情节较严重的,要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四)严格督导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考核问效,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纪检办、安监站对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执法宽松软、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2021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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