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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文家市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2-08-16 来源:文家市镇 字体大小:

文家市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深刻汲取燃气领域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镇域燃气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浏阳市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镇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想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用户自律责任。通过政府引导、疏堵结合、打非治违、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政府、企业、行业、用户多元综合治理机制,逐步建成规划布局合理,监管全面覆盖,经营规范有序,安全成效显著的瓶装燃气安全生产格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文家市镇燃气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问:江敦明

长:张继龙

副组长:周飞江

张江林刘金成 侣(常务) 韩金韬

李紫薇

成员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家市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经济发展办(文旅)、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卫健、人社)、教育发展中心、基层党建办、纪检办、仁和液化气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兰谆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劲任专干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整治、督查等工作。

、职责分工

(一)明确属地管理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村主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协助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常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经营和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安全监管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督促燃气企业强化自查自检、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联合文家市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等加强对“黑气点”的摸排取缔;对燃气企业的安全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燃气企业、用户、“黑气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建立规范用气摊点台账,对摊点的安全用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合燃气企业在辖区内小区、超市宣传栏、电梯位置张贴燃气安全宣传海报。

2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统筹推进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主责以镇安委办名义交办、督办。

3、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文家市派出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气经营、使用方面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6、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督促辖区小区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对存在隐患、拒绝安检、长期无人居住等特殊用户开展“敲门行动”,督促其及时接受安检或消除户内燃气安全隐患;将燃气安全纳入房屋建设或装修监管范围。

7、经济发展办(文旅)、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卫健、人社)、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建立本行业管理的用气场所台账清单,组织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基层党建办:将燃气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模式;制作燃气安全宣传视频资料。

9、纪检办:组织督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督查。

10、仁和液化气有限公司:对照“百日行动”工作重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重点内容:(1)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2)对餐饮场所(含学校、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机构单位食堂)安装燃气报警器、“三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摸排及整改;(3)对用户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烟道不规范安装、私拉乱接的情况进行摸排。(4)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停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1村: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用气和经营场所情况及燃气储存、使用情况,发动村网格力量、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告用气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和非法充装、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或未在本单位建立电子档案并附有信息识别码的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违规向餐饮场所销售不合格燃气。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6、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7、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8、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倒灌瓶装液化石油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与钢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11、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2、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3、使用不合格气瓶;违规使用工业用丙烷等作为餐饮场所燃料。

14、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不在工作状态或功能过期失效。

15、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6、使用两种以上燃料(含一种以上城镇燃气)。

17、擅自改动、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18、“三员”管理制度未建立、未有效落实。

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底,各部门、村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抓实三项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各部门、村级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确保使用气源合法,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要组织供气企业对辖区所有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二)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一查使用用户,检查液化气经营企业是否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是否进行入户安检;查违规供气,重点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无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行为;查信息溯源,重点对气瓶充装和销售不能进行溯源的情况进行查处。

(三)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特别是违规将工业用丙烷等直接供应给餐饮场所的有关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供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供气企业相关责任;对供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标对表,推动整改,限时销号。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二)深入排查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液化石油气市场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运用广播、网络、微信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倒装、使用不合格钢瓶、减压阀、软管和燃气灶具等的危害,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行业安全水平。领导小组续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及镇域销售网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市场诚信管理机制,对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管理能力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惩戒,调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逐步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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