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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彬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5-23 来源:永安镇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根据自荐报名、竞岗演说、双向选择、综合评定、组织考察等程序,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任彬彬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佘林智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陈泓予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易  玲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

  熊  蕾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宣传办(微信运营中心)主任(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伍  洋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晏福鑫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田宇航同志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柳永波同志任财政所所长;

  李  红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

  张  珏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

  任修乾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立婧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招商办主任(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潘  芳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曾  武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曹  勇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龙  强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办主任(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龙艳平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办副主任(兼);

  谢长青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吴冀婧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凌向荣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刘  城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杨  准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陈伯昌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苏  命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卢  峥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戴瑶函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刘茂盛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人武部副部长(兼);

  孔  丰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董志刚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赖律池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厉长庚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王  波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陈  林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邵庆忠同志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  伟同志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双鹤同志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军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贵响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邓启长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宋  永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水务站站长(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寻德才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烤烟办主任(兼,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孔金辉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  威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站副站长(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潘  强同志任林业站副站长(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陈  沈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  玲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  崴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德明同志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卓晃同志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翔同志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原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永安镇委员会

  永 安 镇 人 民 政 府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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