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和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永和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永和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以《宪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以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为准则,依靠和组织全民力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抗大灾、灭大火的准备,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重点区域的火险防范,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建设绿色生态永和。
(二)工作目标
坚决防范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建设顺利进行。
(三)重点部位
1、重点林区村:狮子山村、增加台村、七宝山村、铁山村、升平村
2、一般林区村:菊香村、金盆村、井泉村、佳成村、石佳村、永福村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1、成立永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由农业农村办主任周枧同志任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王勇同志任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在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3502868),其日常事务由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处理。
(二)工作职责
1、政委:负责领导、统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2、指挥长:负责主持全镇森林防灭火和火灾扑救工作会议,制定、审批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重大措施,签署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重要文件。火灾发生时担任扑火前线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防火预案,保障扑火设备和经费。
3、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指挥全面工作,组织、调动、协调各参战单位,做好防火应急准备和火灾发生后的指挥扑救工作。
4、副指挥长: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的上下联系和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调动应急分队,维护火场秩序,转移受灾群众。
5、成员单位:按照明确的职能职责文件履行相关责任。
三、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按照统一指挥、听从调度、片区管理的原则,全镇成立扑火队伍34支,人员507人。其中镇政府义务扑火队35人,永和镇义务防火消防队42人,重点防火单位义务扑火队21支,每支扑火队10人,共计210人,各村义务扑火队11支,每支扑火队20人,共计220人。
四、战备值勤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森林火警报告制度
每年重点防火期为1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在重点防火期,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重点防火单位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镇内发生《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森林火灾七种情形之一的,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
1、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因及肇事者基本情况;
2、目前火势、火场范围及周围的地理环境、资源环境、社会环境情况;
3、镇上出动的扑火力量、组织指挥人员、采取的扑救措施、火场天气等情况。
(二)预案启动程序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党政综合办、森林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信息后,应迅速请示带班领导,带班领导视火情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防火预案、调动扑火队伍。
防灭火预案一旦启动,即进入战备状态,接到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命令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各自的具体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听从调遣。
五、森林火灾分类及森林火灾扑救分类处理方案
(一)森林火灾分级
1、森林火警:受灾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二)森林火灾扑救分类处理方案
1、当发生森林火警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迅速通知和组织当地村民义务扑火队员及时扑救,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密切关注林火发展趋势,力争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严防火势扩大、蔓延。
2、当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且火势仍未有效控制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全面掌握火场情况,密切注视主要火头的发展趋势,合理部署扑火兵力,迅速有效控制并及时扑灭火灾。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执行镇政府的重大扑救森林火灾的决策。
指挥长坐镇指挥。
召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紧急会议,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由一名副指挥长带队,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交通、卫生、财政、社会事业综合服务、电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扑火前线指挥部,到火场一线指挥。
重大火灾发生时,协助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现场指挥。
(2)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组织培训扑火知识,部署兼职护林员巡山工作。
随时与火场前线保持联系,了解火势发展情况及扑救情况。
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及市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场最新情况,做好各参战单位的协调工作。
掌握林火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灾民的撤离及安置。
必要时代表镇政府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资金、物资及兵力等方面的支持。
通知火场相邻乡镇做好支援准备及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严防火势蔓延。
(3)镇基层党建办公室(宣传办):
①及时向全社会播报火险信息。
宣传报道扑救森林火灾中的英雄事迹。
加强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
(4)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供电所:
紧急部署电力、通信保障工作,投入扑救火灾应急机动电力、通讯设备和队伍。
确保防灭火指挥部门的供电和通讯畅通。
(5)镇派出所、义务扑火队:
按规定和要求迅速组织,投入扑火战斗。
搞好各参战单位协调和配合。
尽一切可能确保参战人员安全。
(6)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做好运输工具的调度,扑火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7)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做好火场前线伤病员的救治及灾区的防疫。
(8)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投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六、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建立及职责
(一)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发布启动镇森林火灾防火预案命令后,由1名或2名镇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扑火队伍到达火场,与当地扑救组织组建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组成: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派的一名副指挥长任扑火前线总指挥,全权负责火场指挥扑救工作,原火场各指挥人员协助其工作,各扑火队员无条件接受其指挥调度。
3、选建扑火前线指挥部位置的原则:
(1)距离火场近且安全又便于指挥的地方;
(2)便于了解和掌握火情的地方;
(3)便于集结、调动扑火队伍的地方;
(4)便于通信联络的地方;比较安全的地方。
(二)前线指挥部的职责和权力
1、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社情、林情、山情和火情及天气的变化;
(2)建立上下、左右畅通、及时、准确的通讯系统;
(3)及时制定可靠的扑火方案,准确下达指令,检查落实情况;
(4)正确组织扑火并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权力: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有权在其辖区范围内调用各单位的灭火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
七、工作纪律及法律责任
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第二十条规定,未及时组织扑救或拒不执行扑火命令的,根据其职责和情节轻重,由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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