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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关于印发《永和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5-27 来源:永和镇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暑假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湘教小组通〔20215号)、《湖南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学生溺水“九到位”〉的通知(湘学安委)〔20212号》和《中共长沙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入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工作16条措施〉的通知》(长教小组〔2022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目标,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家校联防联控的要求,通过宣传教育、排查整治、结对帮扶、应急处置等措施,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监管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到位,警示标识到位,隐患治理到位,巡逻巡查到位,确保全镇不出现溺水事件。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镇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副组长:肖志丹  杨  斌  刘  波  陈  香  刘孝伟

        黎  浩  古  旭  李彦均常务)  林康敏

成员单位:党政办、党建办、教育发展中心、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各中小学校、镇妇联、关工委、五老协会、各村(社区)等相关部门。

责:统筹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保障人员、经费,组织日常巡查,加强督查考核,确保零事故。

(二)特聘安全副校长。明确由各村(社区)联村党政领导为辖区镇中小学联校领导,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任本村(社区)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的特聘安全副校长(具体见附件),负责联系学校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常态提醒,加强家校联系,督促提醒加强落实监管责任。要借助村村响、宣传挂图、流动宣传车、网格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多种载体,加大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高知晓率与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系统。

(二)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和重点人群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家校互动机制,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编发微信、手机短信,召开家长会、电话回访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组织党员、志愿者、“五老”人员及群众与留守儿童、无监管的孤儿、困境儿童等监护缺失的重点人群结对帮扶,杜绝因缺乏监护发生溺水事件。

(三)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紧盯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溺水事件发生。

(四)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配备防溺水安全巡查员,发挥多方力量作用,发动人民群众,在溺水事件多发期、重点隐患水域实施全方位、网格化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公共应急与安全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处置预案,确保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迅速全力开展救援,迅速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四、责任清单

预防溺水工作,需要镇、村(社区)、家庭、社会、部门“五位一体”,全体总动员,织牢“安全网”,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联防联控。

(一)属地责任

村(社区):以村(社区)或网格为单位,召开家长、学生参加的专题会议,组织集中收看《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利用“村村响”、网格微信群、流动宣传车等安全教育知识,每天提醒3次以上,确保学生明白“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盲目下水施救),家长或监护人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负责组建防溺水巡守队伍,安排防溺水巡逻;5-10月,每日1030-1930在重点水域“一日三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在经常有人下水的区域设立固定盯守点,聘请专职人员盯守。发挥妇女、微网格长、党员、退休干部、驻村辅警、返乡大学生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对所管辖的危险水域和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到位,明确责任人,常态化巡查。在发生过和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塘、水库及河流等危险水域,要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警示到位。并配备救生圈等应急救援物品。

(二)部门责任

教育发展中心1、牵头调度部署、统筹推进,具体负责、督查指导全镇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预防溺水工作;2、督促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要树牢安全理念,按市学安委要求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督促班主任做好上门探访与电话回访、家长微信群短信提示等工作;3、督促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在校期间每月安排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并纳入教育教学考核,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与知险避险、自救自护能力。

党政办拟写、分发预防溺水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借助宣传平台,营造预防学生溺水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宣传推介,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与典型事件。

党建办:充分发挥“党建+微网格”作用,及时转发官方平台发布的宣传教育视频、公益广告等。发动微网格长、党员参与宣传教育、摸排巡查等工作。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1、组建好应急救援队,组织演练,配足救援物资,确保救援专业,及时;2、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暑期溺水值班巡逻,一旦发现溺水,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队到现场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派出所:1、明确驻村辅警对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协助村级开展宣传教育,参加所在村级联合巡查,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2、配备救援设备,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2、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溺水现场进行救援。

镇妇联:指导各村(社区)妇联依托村级“儿童之家”,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头注、关心、关爱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协调和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1、督促对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2、加强开采砂石土等采矿场所安全管理。

农业农村办1、加强河流、湖泊、大中型水库、骨干山塘的安全监督管理,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2、督促各水域负责人加强巡查;3.水域附近安全救生物资配备。

镇团委1、引导返乡大学生到儿童之家担任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心理教育与文化辅导等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2、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

关工委和五老协会:发挥老同志作用,开展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等工作,组织“五老”志愿者配合各村做好安全教育讲座,并协助村级做好联合巡查、宣传教育与监督工作。

卫生院:配合学校开展急救技能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三)学校责任

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情况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活动),全面落实“每天放学前35分钟”“周末离校前515钟”、放假前专题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全面摸底,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四)家长责任

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树立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部门联动,树立协作意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上下联动,联防联控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树立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落实工作措施。镇纪检与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督察,将预防溺水工作列入安全考评与季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没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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