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关于印发《2022年沿溪镇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沿溪镇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
实施 方 案
2022年是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年。为全面清理整治校外违规培训乱象,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有关“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小组通〔2022〕1号)、长沙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市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小组通〔2022〕5号)、浏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浏阳市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浏教小组通〔2022〕5号)精神,结合沿溪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由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由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教育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分局和各村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邓绍克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罗 平
副组长:余 舟 陈 经 黎岳华 鲁浩杰 彭美霞(常务)
成 员:邓绍克 朱 苗 祝建平 徐松德 张颢腾 吴昊峰
汤松柏 朱 健 罗平春 汤隆艺 肖永辉 李新建
张存恒 李 佳 彭锦程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基本禁绝、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现象显著减少、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明显规范的整治目标,推动校外培训治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整治范围
按照《湖南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10种情形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整治以下两个方面。
1.无证培训行为
(1)教育咨询公司、教育科技公司、托管机构、张挂“某某教育”的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
(2)住宅小区内的各类违规组班无证学科类培训;
(3)以游学、研学、夏令营、家庭教育、家长培训等名义开展的学科培训;
(4)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面向高中学生开展的艺术、体育高考培训。
2.各类违规培训
(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
(2)不执行义务教育学科培训政府指导价,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将预收费全额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资金监管。
(3)非学科培训机构变相开展学科培训。
(4)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利用节目、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
(5)聘请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或开展有偿补课。
(6)办学场所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疫情期间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
四、专项行动
1.无证培训机构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类无证办学机构(或个人)、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基本实现无证办学动态清零。
2.校外培训广告管控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对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3.规范收费与资金监管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完善资金监管平台,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监管账户收费,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发生。
4.规范非学科培训管理专项行动。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通 〔2022〕30号)文件要求,自7月1日起,将非学科类培训全面纳入监管,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文旅广体、科技等部门,依法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管,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所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
5.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主要对校外培训场所存在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培训机构安全。
除上述五大专项行动之外,还应抓好对有证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公示、培训材料审核、培训内容备案、课程分类鉴别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应用工作,会同人社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会同卫健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整治措施
1.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由教育部门牵头,市监、公安、住建、民政、人社、文旅广体、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治理规范校外培训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行为。完善沿溪镇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将规范校外培训纳入沿溪镇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依托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村级综合治理功能,开展常态化的巡查执法。依托辖区内中小学校建立校园周边排查网格,组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党员骨干教师开展巡查,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学生参加校外违规培训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教育发展中心进行查处。
2.强化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有效减少学生及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将在职教师违规组织补课、参与校外违规培训纳入中小学校考核指标体系,规范中小学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讲,定期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将学生参与校外违规培训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参考,引导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校外违规培训。
3.强化社会监督。各村、各镇辖单位要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校外违规培训的政策措施和攻坚行动,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要认真落实“双减”工作监督举报长效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隐形变异的违规培训置于全民监管之下。镇教育发展中心要联合相关部门完善“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查处的校外违规培训典型案例定期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六、整治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强力整治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2.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主要领导在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中靠前指挥,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行业监管和执法优势,积极配合、严格执法、依法取缔。
3.强化督导检查。将“双减”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指标和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教育发展中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直接深入现场对校外违规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强化风险防控。镇教育发展中心要制定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强化预警与应急处置。全面排查校外培训领域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消防、校舍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有较大关停倒闭风险的培训机构,要重点关注,“一校一案”进行处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不出现“暴雷”和“跑路”现象,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1.沿溪镇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工作安排
2.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情况汇总表
3.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处置情况汇总表
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沿溪镇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6-7月 |
出台《沿溪镇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发展中心 |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暑假集中整治行动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发展中心 | |
7-8月 |
开展暑期集中整治行动(在7月28日前完成) |
各村委会、各线办、镇辖各单位 |
通报校外违规培训查处案例和“黑名单” |
镇教育发展中心 | |
9-11月 |
开展秋季开学季集中整治行动(在9月20日前完成) |
各村委会、各线办、镇辖各单位 |
12月 |
总结梳理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成果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发展中心 |
附件2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违规情况 |
处置情况 |
备注 |
注:此表由各单位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自存一份,报市协调小组双减工作专班一份。
附件3
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处置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开办时间 |
基本情况 |
处置意见 |
备注 |
注:1、此表由各单位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自存一份,报市协调小组双减工作专班一份。
附件4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区县(市):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机构名称(全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内容 |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
教师数 |
学生数 |
收费标准(元/课时) |
未耗课金额(万元) |
备注 |
注:此表由乡镇(街道)根据摸底情况汇总,自存一份,报市协调小组双减工作专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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