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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中和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2023-02-17 来源:中和镇 字体大小:

    为切实抓好我镇粮食生产工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央、省、长沙市、浏阳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粮食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对照浏阳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确保我镇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镇粮食生产任务面积稳定在2.22万亩以上,早稻播种面积5500亩,早稻集中育秧面积4100粮食总产量目标为1.02万吨以上,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农户,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成立发展粮食生产领导小组

  长:周  曦  袁柏林

副组长:汤恁妤  董爱众          钟立柱

        高成志            川(常务)

  员:丑攀科  张俊莹  张源远      王慧桢

        黄    沈金奋  唐蔚庭      宋文彰  

        张    邵自章  陈柏初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办,由唐蔚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推进粮食生产与耕地抛荒工作。

(一)各村成立由联村领导任顾问,村书记任组长的粮食生产工作小组,明确目标和责任,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组织引导群众扩大作物种植面积,发动粮食生产。

(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合镇纪委督导各村粮食生产宣传、组织、发动情况,分阶段对各村早稻集中育秧、双季稻生产、高档优质稻示范、耕地抛荒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保护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创新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保护执法,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修建农村道路、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次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菜等农产品生产。进一步摸清耕地“非粮化”底数,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二)狠抓早稻生产。各村要将早稻生产任务落实到组、到农户,建立早稻生产台账。及早谋划,做好春耕备耕,加强早稻生产所需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的产销衔接和余缺调剂,确保春耕期间农资保量、保质、稳价供应;同时,要切实做好农机具检修和农技培训。落实早稻集中育秧,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积极为小农户提供秧苗,新建和改建一批标准化集中育秧基地,有效遏制双季稻优势区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现象。

(三)发展旱粮生产。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

渗漏田等资源发展旱杂粮生产,加快推广新模式新技术,逐步推动大豆玉米兼容发展,着力打造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严格落实作物栽培技术规范,努力提高种植效益,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乡旱粮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四)开展示范创建。按照镇办千亩、村办百亩的工作思路,创建千亩示范片1个以上,百亩示范片7个以上。重点安排在村级主干道沿线300米范围内,打造粮食产业示范带。示范片要求整齐化划一,做到“统一指导服务、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播栽时期,统一田间培管、统一指导服务”。集成组装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重点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节水节肥等关键技术,将示范田打造成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的样板。

(五)防止耕地抛荒。继续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防止新增抛荒耕地。通过宣传标语、“村村响”、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号)规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对农户外出务工或经商无人耕作的耕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耕地流转至想种粮、会种粮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完善、不宜种植水稻的耕地,引导农户科学调整种植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作物,防止因客观原因导致耕地抛荒。

(六)培育新型主体。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和引领作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动专业人做专业事。培育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围绕粮食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积极发展代育、代耕、代插、代管、代防、代收、代烘、代储、代加工、代销售等全程或菜单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理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发展。

(七)发挥农机优势。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主力军作用,着力引导农户改变传统种植模式,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要以机插(抛)为重点,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引进高效插秧机、抛秧机,积极为周边农户提供机械化插(抛)秧服务,加快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八)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狠抓农作物病虫害调查测报及防控指导工作,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努力实现水稻二化螟、稻瘟病、玉米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科学防控。组织统防统治,突出绿色防控,推进农药减量控害,落实植物检疫,确保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低于5%,跨区域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关键源头区和重发区防治处置率达100%。进一步防控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产的危害。防范自然灾害,及时发布气象预报,科学应对“倒春寒”“寒露风”和水灾、旱灾等灾害性天气,引导农户优化栽培技术,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将各种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提升粮食生产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确保粮食全面丰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成立中和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专项工作小组,由周曦、袁柏林同志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推进粮食生产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具体落实粮食生产相关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粮食生产工作专项考核制度,以组织管理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对村重点工作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农业农村办牵头成立稳定发展粮食工作专班,采取GPS测量、实地检查等方式,核实各村粮食生产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据上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政策扶持。制定粮食奖补措施,充分调动各村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1.给予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按相关文件核算)。考核奖励村级耕地“非粮化”治理和抛荒治理工作,支持遏制耕地抛荒种植水稻200元/亩进行补助,以现场核实遏制抛荒面积实施。

2.按照“谁种谁得”原则,给予种粮农户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具体按相关文件核算)

3.给予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双季稻补贴200元/亩,再生稻补贴120元/亩。

4.给予早稻集中育秧主体育秧补贴60元/亩。

5.给予早稻生产规模主体农资综合补贴50元/亩。

6.给予早稻机械化插(抛)秧作业补贴40元/亩。

7.给予2023年新购置插(抛)秧机且早稻作业面积达2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2万元/台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给予新购置烘干机(10吨)的新型经营主体1万元/台农机购置累加补贴。

8.双季稻千亩示范片、百亩示范片分别给予8万元、0.5万元的奖补经费。

9.按照100元/亩给予村级支持早稻生产作业补助。(镇农业农村办、纪检办实地核实为准)。


附件:中和镇2023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安排表


中共中和镇委员会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32月16


附件:

中和镇2023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安排表

粮食生产面积(亩)

早稻播种面积(亩)

集中育秧面积(亩)

苍坊村

3800

950

700

雅山村

3400

820

610

长安村

2700

670

500

清江村

3100

750

570

中和村

3000

800

570

山枣潭村

3200

790

590

江河村

3000

720

560

22200

5500

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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