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中和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粮食生产工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央、省、长沙市、浏阳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粮食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对照浏阳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确保我镇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镇粮食生产任务面积稳定在2.22万亩以上,早稻播种面积5500亩,早稻集中育秧面积4100亩,粮食总产量目标为1.02万吨以上,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农户,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成立发展粮食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曦 袁柏林
副组长:汤恁妤 董爱众 陈 涛 何 强 钟立柱
高成志 熊 斌 卜 敏 李 川(常务)
成 员:丑攀科 张俊莹 张源远 邓 谋 王慧桢
黄 坤 沈金奋 唐蔚庭 周 南 宋文彰
张 鼎 邵自章 陈柏初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由唐蔚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推进粮食生产与耕地抛荒工作。
(一)各村成立由联村领导任顾问,村书记任组长的粮食生产工作小组,明确目标和责任,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组织引导群众扩大作物种植面积,发动粮食生产。
(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合镇纪委督导各村粮食生产宣传、组织、发动情况,分阶段对各村早稻集中育秧、双季稻生产、高档优质稻示范、耕地抛荒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保护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创新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保护执法,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修建农村道路、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次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菜等农产品生产。进一步摸清耕地“非粮化”底数,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二)狠抓早稻生产。各村要将早稻生产任务落实到组、到农户,建立早稻生产台账。及早谋划,做好春耕备耕,加强早稻生产所需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的产销衔接和余缺调剂,确保春耕期间农资保量、保质、稳价供应;同时,要切实做好农机具检修和农技培训。落实早稻集中育秧,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积极为小农户提供秧苗,新建和改建一批标准化集中育秧基地,有效遏制双季稻优势区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现象。
(三)发展旱粮生产。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
渗漏田等资源发展旱杂粮生产,加快推广新模式新技术,逐步推动大豆玉米兼容发展,着力打造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严格落实作物栽培技术规范,努力提高种植效益,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乡旱粮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四)开展示范创建。按照镇办千亩、村办百亩的工作思路,创建千亩示范片1个以上,百亩示范片7个以上。重点安排在村级主干道沿线300米范围内,打造粮食产业示范带。示范片要求整齐化划一,做到“统一指导服务、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播栽时期,统一田间培管、统一指导服务”。集成组装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重点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节水节肥等关键技术,将示范田打造成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的样板。
(五)防止耕地抛荒。继续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防止新增抛荒耕地。通过宣传标语、“村村响”、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号)规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对农户外出务工或经商无人耕作的耕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耕地流转至想种粮、会种粮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完善、不宜种植水稻的耕地,引导农户科学调整种植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作物,防止因客观原因导致耕地抛荒。
(六)培育新型主体。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和引领作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动专业人做专业事。培育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围绕粮食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积极发展代育、代耕、代插、代管、代防、代收、代烘、代储、代加工、代销售等全程或菜单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理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发展。
(七)发挥农机优势。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主力军作用,着力引导农户改变传统种植模式,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要以机插(抛)为重点,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引进高效插秧机、抛秧机,积极为周边农户提供机械化插(抛)秧服务,加快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八)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狠抓农作物病虫害调查测报及防控指导工作,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努力实现水稻二化螟、稻瘟病、玉米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科学防控。组织统防统治,突出绿色防控,推进农药减量控害,落实植物检疫,确保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低于5%,跨区域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关键源头区和重发区防治处置率达100%。进一步防控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产的危害。防范自然灾害,及时发布气象预报,科学应对“倒春寒”“寒露风”和水灾、旱灾等灾害性天气,引导农户优化栽培技术,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将各种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提升粮食生产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确保粮食全面丰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成立中和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专项工作小组,由周曦、袁柏林同志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推进粮食生产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具体落实粮食生产相关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粮食生产工作专项考核制度,以组织管理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对村重点工作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农业农村办牵头成立稳定发展粮食工作专班,采取GPS测量、实地检查等方式,核实各村粮食生产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据上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政策扶持。制定粮食奖补措施,充分调动各村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1.给予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按相关文件核算)。考核奖励村级耕地“非粮化”治理和抛荒治理工作,支持遏制耕地抛荒种植水稻200元/亩进行补助,以现场核实遏制抛荒面积实施。
2.按照“谁种谁得”原则,给予种粮农户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具体按相关文件核算)
3.给予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双季稻补贴200元/亩,再生稻补贴120元/亩。
4.给予早稻集中育秧主体育秧补贴60元/亩。
5.给予早稻生产规模主体农资综合补贴50元/亩。
6.给予早稻机械化插(抛)秧作业补贴40元/亩。
7.给予2023年新购置插(抛)秧机且早稻作业面积达2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2万元/台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给予新购置烘干机(10吨)的新型经营主体1万元/台农机购置累加补贴。
8.双季稻千亩示范片、百亩示范片分别给予8万元、0.5万元的奖补经费。
9.按照100元/亩给予村级支持早稻生产作业补助。(镇农业农村办、纪检办实地核实为准)。
附件:中和镇2023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安排表
中共中和镇委员会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中和镇2023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安排表
村级 |
粮食生产面积(亩) |
早稻播种面积(亩) |
集中育秧面积(亩) |
苍坊村 |
3800 |
950 |
700 |
雅山村 |
3400 |
820 |
610 |
长安村 |
2700 |
670 |
500 |
清江村 |
3100 |
750 |
570 |
中和村 |
3000 |
800 |
570 |
山枣潭村 |
3200 |
790 |
590 |
江河村 |
3000 |
720 |
560 |
合计 |
22200 |
5500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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