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22年中和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巩固蓝天碧水保卫战成果,根据浏环委发[2022]2号和浏农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探索禁烧管控新机制,大力推动秸秆在农业上的循环利用,确保2022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制定全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
(二)全面禁烧
在油菜、稻谷收割重点时段,杜绝焚烧现象。各村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发现火点及时制止,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焚烧。镇政府将组织巡查组全面开展巡查、并适时通报火点信息以及处理情况。
(三)总结考核
结合上级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巡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范畴。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户”的禁烧工作网络,强化网格三级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确保有人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
2.突出规模经营户管控。各村要与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
3.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荷中文公路、楼丁公路、苍前公路可视范围,在禁烧重点时期要加派专人加强巡查。
(二)强化农机管理
作业机具一律实行准入制,凡在我镇境内从事农机作业的,必须服从农机及有关部门管理。收获机械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水稻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各村要与种粮合作社签订协议书,每台农机都要配备一名农机人员或镇(村)干部和群众监督员跟踪监督。
(三)强化督查巡查
镇政府成立以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巡查组。镇巡查组要深入实地督查,重点督查村宣传动员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火情处置情况。发现火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并跟踪处置情况。在油菜、水稻收割重点时段,各村要对辖区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四)强化举报监督
各村要设秸秆禁烧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秸秆禁烧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市、镇、村协调联动,及时处理和反馈群众举报信息。举报电话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731—83780001。
(五)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要组建一支应急分队,配备必要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六)强化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各村要积极探索秸秆收储运输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对秸秆不能及时还田的地方,要科学、合理安排好秸秆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要加强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七)加强执法监督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进化立案处罚,形成强力震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职责。禁烧重点时段,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禁烧工作第一线,切实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秸秆焚烧现象严重的村启动问责机制,对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突出成绩的村在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考核方法见附件1)。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宣传册、短信、微信、镇村广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对于资源节约、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综合利用利国利民,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完善报告制度
禁烧重点时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处置情况以及好做法、好经验报镇农办。一旦接到卫星监测火点信息,应及时书面反馈情况。
附件:
1.2022年中和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2022年中和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我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部署,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现制定我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村民委员会。
二、考核办法
1.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及专项考核组:
组 长:袁柏林
副组长:高成志
成 员:唐蔚庭 丑攀科 邵自章 周 南 吉一凡
刘 亮 曾南平 黄湘平 刘桂发 张开梅
陈和开 暨 琳 邱明民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2.考核时间:
重点期为9月至11月。
3.考核方法:
一是现场考核,巡查组在各村现场查看,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实地拍照、GPS定位,作为考核证据;二是资料考核,考核组对各村相关工作资料进行查阅。
三、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采取10分制,考核结果按比例运用到环境保护范围和各村农业农村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1 |
召开动员会议、细化方案 |
0.5 |
2 |
村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状,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全日巡查和值班制度 |
1 |
3 |
村与种植大户和农机手签订禁烧责任书 |
0.5 |
4 |
村成立巡查组,开展巡查,及时登记巡查工作台账 |
1 |
5 |
村设立秸秆禁烧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上级及群众举报信息,组建应急分队,确保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灭火 |
1 |
6 |
利用禁烧宣传车、网络、“村村响”广播等多形式开展禁烧宣传 |
1 |
7 |
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取得显著进展 |
1 |
8 |
被卫星监控、长沙市、浏阳市巡查组督查发现火点一处减0.5分,镇发现一处扣0.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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