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中和镇仓储物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9月6日长沙县㮾梨街道壹米滴答物流园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排查整治仓储物流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仓储物流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两个至上”,坚持“三个不区分(即不分城镇和农村,不分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不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原则,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全镇所有仓储物流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精准排查,督促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仓储物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仓储物流行业平安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袁柏林
副 组 长:汤恁妤(常务) 董爱众 陈 涛
何 强 钟立柱 高成志 熊 斌
卜 敏 汤 运 李 川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纪检办、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由汤恁妤担任办公室主任、胡晓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内务资料及统筹协调工作。
三、任务分工
按照“以属地为主抓好牵头组织、以行业为重抓好统筹协调”的思路开展仓储物流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分工如下:
(一)经济发展办
1.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镇仓储物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快运物流行业标准,负责出台仓储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规则和联合执法机制,负责对大型商超自有仓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同交通局、公安局对载重4.5吨以上从事快运的企业开展联合督查。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完善仓储物流台账,并按有关规定区分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及时将重大隐患按规定提请市安委会(办)挂牌督办或者纳入全镇“一单四制”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仓储物流火灾事故。
2.负责对工业制造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否存在厂中厂,是否存在违规乱建现象,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协议,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设施配备、双重预防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3.负责对辖区内仓储物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载重4.5吨以下(无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快运的企业(个体户)开展摸排建档、排查整治以及宣传培训。重点排查仓储物流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一会三卡”不落实、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违规乱建乱搭、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存在“三合一”场所,装卸搬运操作不规范、特种设备人员未持证上岗、冷库操作不规范,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问题,建立本区域仓储物流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公共安全与应急办公室
1.负责对全镇危化品仓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2.负责对监管范围内仓储物流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排查,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会同经发办抓好全镇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统筹协调,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负责对全镇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含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站场经营、邮政快递等)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镇快递企业、货运站场(含零担货运站场、物流中心)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同经发办、派出所对载重4.5吨以上从事快运的企业开展联合督查,排查有无违规乱建乱搭现象,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设施配备、双重预防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2.加大仓储物流企业拆违控违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具备安全要求的仓储物流,按有关规定予以拆除,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3.组织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线索或者案例,按有关流程吊销有关企业营业执照,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1.负责对仓储物流用地进行核查,从严查处违反规划建设仓储物流的行为,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2.负责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和验收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五)派出所
负责快递、物流涉危涉爆安全监管,会同经发办、综合执法队对载重4.5吨以上从事快运的企业开展联合督查,及时报送有关隐患台账。
(六)各仓储物流企业
负责落实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制机制,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员工培训教育,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一会三卡”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组织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演练,不断提高仓储物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步骤
全镇仓储物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自2022年9月开始,持续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即日起至9月15日)
各相关责任站办及企业动员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企业按照工作分工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制定隐患、问题和责任清单,全力整治突出问题,严厉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 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仓储物流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2年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
各单位和广大企业要深入总结大排查、大整治成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预案和台账,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仓储物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既要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又要明确职责分工,既要检查督查又要抓统筹调度协调,要上下联合联动、部门协作协同,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广泛动员并组织辖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形成共识。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交办的要务必交办,该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对消极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断然措,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市商安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整治工作、特别是执法效果开展专项督查,相关督查情况将全镇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附件:1.浏阳市仓储物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2.浏阳市物流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3.仓储物流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供参考)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浏阳市中和镇仓储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 |
仓储(厂房)地址 |
仓储 面积 (㎡) |
仓储(厂房) 性质 |
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
安全隐患等级 |
采取措施 |
负责人及电话 |
备注 | |||
违规 仓储 |
合规 仓储 |
一般隐患 |
较大隐患 |
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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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违规仓储(厂房)是指无报建手续和消防验收手续以及过期的临时仓储(厂房),合规仓储(厂房)是指有报建和消防验收等相关合法性手续的仓储(厂房),请在相对应栏中打“√ ”。
附件2:
浏阳市中和镇物流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面积 (㎡) |
企业性质 |
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
安全隐患等级 |
采取措施 |
负责人及电话 |
备注 | |||
4.5吨以下 |
4.5吨以上 |
一般隐患 |
较大隐患 |
重大隐患 |
||||||||
说明:1、企业性质中“4.5吨以下”是指载重4.5吨以下(无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快运的企业(个体户);“4.5吨以上”是指载重4.5吨以上从事快运的企业,请在相对应栏中打“√ ”。
附件3:
仓储物流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检查对象名称: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合法性 |
是否具备合法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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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相关审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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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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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擅自扩大或改变防火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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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是否违规改变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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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场所和仓储设施是否符合《通用仓库及库区规划设计参数》(GB/T28581-201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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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管理体系 |
是否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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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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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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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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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经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留有资料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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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在规定时间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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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 安全 |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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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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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设置人员住宿场所、办公室、休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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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叉车、对讲机等设备充电、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电气线路敷设、电器设备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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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使用大量可燃、易燃装修、装饰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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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气、用电等现象或使用取暖煤炉及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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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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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章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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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种设备安全 |
叉车、起重机、电梯、升降机、压力容器等是否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是否按要求检验和维护保养,是否有合格证和保养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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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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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燃气 安全 |
是否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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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安装配备燃气泄漏报警仪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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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仓储基地企业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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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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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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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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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是否严格执行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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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测设备、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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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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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有限空间作业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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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重点 内容 |
仓储物流场所出租方是否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否对仓储物流场所进行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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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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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和意见: □移交对口部门(移交的,则划√) 检查人员: 年月日 | |||
接受移交人员: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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