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和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0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2号)、《浏阳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振局〔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以中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排查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二、主要任务
结合巡视、督查、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
(一)突出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巡视、督查、暗访及第一轮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方;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的地方;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特别是重点帮扶村、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
(二)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反馈的预警信息中问题相对突出,但没有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
(三)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各驻村工作队、各村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10月10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
(二)开展入户排查(10月28日前完成)。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三种监测方式基础上,充分发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和防贫网格员等村级基层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好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衔接。
(三)规范动态管理(11月15日前完成)。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此外,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要结合脱贫人口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统筹开展,按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相关信息。
(四)全面总结工作(12月1日前完成)。各驻村工作队、各村要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镇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发现总结各村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搭便车,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三)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由各村第一书记(村书记)审定,于12月1日前将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报镇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
附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 | |||||||||||||||||||||||||||||||||
序号 |
行政村 |
排查农户情况 |
新纳入监测对象情况 |
“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问题 |
拟回退监测对象情况 |
拟清退监测对象情况 | |||||||||||||||||||||||||||||
合计 |
其中 |
其中 |
合计 |
其中 |
合计 |
有住房安全问题 |
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问题 |
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有饮水安全问题 |
其他问题 | |||||||||||||||||||||||||
户数 |
人数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档外农户 |
入户排查 |
电话、微信等排查 |
脱贫不稳定户 |
边缘易致贫户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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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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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
B1 |
B2 |
B3 |
B4 |
B5 |
B6 |
B7 |
B8 |
C1 |
C2 |
C3 |
C4 |
C5 |
C6 |
C7 |
C8 |
C9 |
C10 |
C11 |
C12 |
D1 |
D2 |
E1 |
E2 | ||
备注:A1=A3+A5=A7+A9,A2=A4+A6=A8+A10;B1=B3+B5+B7,B2=B4+B6+B8;C1=C3+C5+C7+C9+C11,C2=C4+C6+C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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