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阳大道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金阳大道按设计属于城市快速路,全线已于2022年9月29日试通车,为确保金阳大道的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城市快速路是指
包括金阳大道立交桥、高架道路、隧道和相互之间连接的主车道及上下桥匝道。
二、城市快速路禁止行人及下列车辆通行
(一)所有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其他影响快速路通行安全的车辆;
(二)学习驾驶时的教练车辆;
(三)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在城市快速路上进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园林绿化、消防救援和公安交通管理的车辆以及军用车辆不受前款限制。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浏阳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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