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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 2022-11-21 来源:浏阳市司法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该文件作为《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补充,其余违法行为事项自由裁量权基准仍依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

附件: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

违法行为

行为依据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基准

1

对总质量4500千克以上(不包括4500千克)的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

1.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法公务的行为;

3. 不存在涂改、伪造、变造《道路运输证》等违法行为;

4. 按执法部门要求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且经评定,车辆符合相应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

5. 不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首违不罚

一般

初次发现,但不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

处一千元的罚款

较重

被主管部门发现2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

处两千元的罚款

严重

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法公务的;存在伪造、变造《道路运输证》的。

处三千元的罚款

2

对总质量4500千克以上(不包括4500千克)的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危险货物运输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违反前款规定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危险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被主管部门初次发现违反规定的。

处三千元以上少于五千元的罚款

较重

被主管部门发现2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

处五千元以上少于一万元的罚款

严重

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法公务的;存在伪造、变造《道路运输证》的。

处一万元的罚款

3

从事货运站经营,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2.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条: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最迟不晚于开始货运站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2.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从事货运站经营,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一般

初次发现未经备案擅自从事货运站业务或者违法经营时间少于1个月,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上少于一万元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较重

被主管部门再次发现未经备案擅自从事货运站业务或者违法经营时间1个月以上少于2个月的。

处一万元以上少于二万元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严重

被主管部门发现3次及以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业务或者违法经营时间2个月以上的。

处二万元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注:本基准所称“以下”“以上”均包括本数,“少于”不包含本数。个别违法行为情形已注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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