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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官渡镇2023年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 2023-05-16 来源:官渡镇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村级目标管理,树立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全镇村干部更好担当作为,确保2023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立官渡镇村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简称村级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问:张文初

  长:陈慧娜

副组长:陈  胡海英戴明河曹剑章

  陈达倩(常务)蔺绍桃曾海波

员:各部门负责人

村级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建办,负责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由陈达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考核对象

7个行政村和全体支村“两委”干部(不含村级临聘人员)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竞争、奖罚分明的原则,按照“总体工作定目标、中心工作重奖罚、常规工作出亮点、阶段工作抓落实”的思路,围绕“促发展、保稳定”这个主题,打破平衡照顾,工作注重结果,实行动态考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项目、特色工作项目和“一票否决”事项。

(一)工作目标项目共100分,包括政令畅通、党建宣传、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含武装工作)、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含统战工作)、综治维稳(含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国土城建、退役军人事务等14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各考核责任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重心和上级工作要求调整考核细则,但必须及时告知村级。

(二)特色工作项目由各村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报镇考核办,由考核办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明确具体分值(总分不超过2分),并作为加分项计入当季考核总分,当年内同一特色工作不重复上报加分。村级特色工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村级工作被浏阳市级以上层面通报表扬、会议典型发言或推荐现场观摩的。

2.村级工作被长沙市级以上主流纸质媒体和电视媒体专题宣传报道的。

3.村级工作获得长沙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个人荣誉除外)。

4.镇党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的其他加分项目。

(三)“一票否决”事项包括发生特护期进京上访、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重大负面舆情、安全责任事故和非法生产等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问题。

五、考核方式

村级绩效考核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采取“月督查、季讲评、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年度逐步考核、排定等次。

(一)季度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特色工作作为加分项目。每月由考核责任部门对考核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反馈,每季度第一个工作周,各部门分线完成上季度对村的考核打分排名,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考核办汇总。考核必须体现差距化计分(每项工作至少三个计分档次,各拉开5%的差距),加扣分均需提供理由。考核办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一般情况划分“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其中1-2名划为一类,3-4名划为“二类”,5-6名划为“三类”,第7名划为“四类”。具体季度考核类次划分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二)民主测评。年末组织召开村级绩效考核及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评估会议,由参会对象进行现场民主测评。测评优秀率95%以上计10分;90%-95%9分;80%-90%8分;80%以下计7分。

(三)综合评价。根据村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村干部工作、德才表现等,年末由村级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打分。

(四)年度考核。由季度考核、民主测评、领导小组综合评价三个部分组成,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季度考核(取平均分)占80%,民主测评占10%,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占10%的比例计算得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六、结果运用

(一)考核讲评。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召开考核讲评会议,对上季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由季度考核第一名的村主职上台作典型发言。季度考核单项工作排名末位的村,由分管领导对村单项工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整体工作排名末位的由镇主要领导对村主职进行约谈。发生“一票否决”事项或当季度考核排名“四类”的村,相关村主职在季度点评会议上做表态性发言,取消当季考核奖金。

(二)兑现奖励。荣获季度考核“一类”的村主职2000/人,“二类”的村主职1500/人,“三类”的村主职1000/人,“四类”的不予奖励。村级副职每人按主职的60%计算资金奖励到村,村级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将资金分配到人,重点考虑分管工作排名情况,原则上差距不宜拉得过大。

(三)年度评优。年度考核作为年度“优秀村级领导班子”推评的重要参考。综合考虑村“两委”干部的工作履职,确定“优秀村干部”的表彰对象。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考核。各季度工作的考核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被考核村完成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等情况科学评定等次。要严格点评通报,重点讲评问题和不足,见人见事,真正做到以讲评促工作的效果。

(二)严肃考核纪律。被考核村要严格遵守考核要求,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各季度工作考核的责任部门要按照作风建设要求,严格督查考核,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考核村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客观真实。

(三)完善考核机制。一是实行公示和异议受理制度。在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最终结果前,由考核办对季度考核汇总情况进行公示,并受理异议申诉意见。二是实行“以考制考”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在村级季度考核中出现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加扣分显失公平并被申诉成功的,取消年度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实行交办整改制度。在确定考核最终结果后,由各责任考核部门对予以扣分的问题交办到村。各村要针对点评通报和交办的问题,认真反思、科学分析、积极整改;考核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各村整改情况的督查,确保考核实效。

八、有关说明

本办法自202351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村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官渡镇2023年村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中共官渡镇委员会

                                                          官渡镇人民政

                                                           2023428






附件

官渡镇2023年村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分值

考核责任部门

政令畅通

1.政令畅通(1分)。参会单位未请假、无故缺席会议扣0.2/次,未提前请假、请人代会的扣0.1/次,迟到、早退扣0.1/次。

2.工作落实(2分)。对浏阳市、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落实的重要任务,没有按时落实并反馈的,每次扣0.5分。因工作不落实,被市委、市政府督查通报扣1/次。

3.值班值守(2分)。发现一次值班备勤未落实的扣0.1分,突发事件凡出现瞒报、漏报、迟报、错报一起扣0.5分。

5

党政综合办

党建宣传

1.基层组织建设(2分)。制定和完成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全盘照抄网络或缺少扣0.5分;规范使用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民服务资金,记录、票据不齐全的,缺一项扣0.2分。

2.党员教育管理(4分)。党员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双述双评、党员冬春训、先锋指数考核、智慧党建录入、党费交纳、党务公开、党员远程教育等制度落实到位,每发现一项未到位扣0.2分。制定2023“微党课”计划表,“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未按要求开展到位,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未使用流动党员小程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的,每人次扣0.1分。

3.发展党员工作(2分)。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每发现一项程序不到位扣0.5分。每年储备3名以上优秀人才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未达到要求扣0.2分。

4.村民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4分)。村民代表联系户未覆盖到位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每季度对各联系户进行一次以上走访,每发现一户不知晓或走访不到位扣0.2分;每发现一个信息发布未到位扣0.1分。每季度推荐1-2“百佳睦邻里”,全年零推评扣1分。

5.宣传工作(3分)。每季度各村在浏阳市级(含浏阳市)以上媒体刊登单篇的宣传报道2次,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出现一起较大舆情,扣0.5分,舆情处置得力、及时消除影响的不扣分;出现一起意识形态方面较大问题的,扣0.5分,及时有效处理的,不扣分。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工作,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每次扣0.2分。

15

基层党建办

党风廉政

1.教育提醒(1分)。利用党员微信群等有效方式经常性开展教育提醒,对违纪重点风险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提醒,每月至少开展4次,少1次扣0.1分。

2.作风建设(1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被纪检监察室督查通报一次扣0.1分。

3.纪律审查(1.5分)。普通党员被党纪立案的,每人次扣0.2分,涉及酒驾和“黄赌毒”四类问题的,加扣0.2分,村干部(含村级临聘人员)加倍扣分。出现2例及以上涉及酒驾和“黄赌毒”四类问题的直接末位。

4.巡察工作(1分)。全面支持配合村级巡察工作,不配合村级巡察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或虚假整改的,一例扣0.4分。

5.清廉村建设(0.5分)。成功创建浏阳市清廉村计0.5分。

5

纪检监察室

财务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扣0.1分;财务报账资料合理、合法、真实。

2.村集体所有收入应开具财政村集体收款收据,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发现1次扣1分。严格票据管理,严禁乱开收据,不得互相转让、出借、遗失、代开收据,发现1次扣0.5分。

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分)。村级报账需按照《官渡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1例未按要求进行扣0.5分。有白纸领条、附件不齐报账的,每次扣0.1分。

4.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格按照《浏阳市村(社区)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规范债务管理,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1次扣0.5分;严禁新增债务,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日常开支,严禁向村民和社会非法集资,每发现1起扣0.5分。

5.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资金应当及时在村务公开栏等人员集中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未公示公开的每发现1次扣0.1分;每季度要对村级财务收支明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每少1次扣0.1分。

4

财政所

经济发展

1.招商引资(2分)。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准确及时提供有价值招商信息一次,得0.5分;村级每引进一家投资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得1分;村级每引进一家投资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得2分。

2.优化营商环境(4分)。发生影响企业生产、发展和项目建设个体性事件的,扣0.5分,如属3人以上群体事件的,每次扣1分。因村级在调处厂社矛盾、服务企业等方面工作不力,导致企业停产或撤资的,扣1分。发生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每例扣1分。

3.其它工作(2分)。未完成市场主体倍增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科普工作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统计相关工作任务的,扣0.5分。

8

经济发展办

农业农村

1.农业工作(5分)。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得2分,未完成的扣0.5分。落实农村宅基地、动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耕地地力保护、秸秆禁烧等工作任务得2分,出现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房的,每例扣0.1分;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每例扣0.1分;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问题的,每例扣0.1分;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力的,每例扣0.1分;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每例扣0.1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完成上级下达任务1分,未完成的扣0.5分。

2.乡村振兴(3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分,出现应纳未纳现象的扣0.5分,被上级通报的扣0.2分,衔接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扣0.2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推进有力1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扣0.5分。基础资料、信息报送1分,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3.林业工作(2分)。林长制工作1分,村级林长未按规定开展APP巡林打卡的,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镇林长办下达任务或交办问题的,每个任务(问题)扣0.1分,出现重大林业违法案件的,扣0.2分。森林防火1分,未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宣传、巡查巡护、值班值守、报告等要求的,每次扣0.1分,基础资料、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4.水利工作(2分)。防汛抗旱1分,未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抢险避灾应急演练的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镇防指下达的防汛抗旱任务或交办问题的,每次扣0.1分,抢险救灾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扣0.5分。河长制(禁捕)工作1分,村级河长未按规定频次和规范要求开展APP巡河巡库打卡的,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镇河长办下达的河长制任务或交办问题的,每个任务(问题)扣0.1分,河库、小微水体及岸线日常保洁工作不经常,保洁效果较差的,每处水体0.1分,出现违法捕捞现象的,每例扣0.1分。基础资料、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12

农业农村办

安全生产、

武装工作

1.安全生产机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情况(5分)。

1)成立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村书记为组长,支村两委为成员,明确支村委或村民组长为安全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计1分,未落实扣1分)

2)制定安全生产规划,保证其实施,大力宣传和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每季度通过横幅、标语、广播、巡逻车、微信群、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实效。(计1分,未落实扣1分)

3)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较大问题,会议要形成书面记录。(计1分,未落实扣1分)

4)制定本村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本村应急救援体系,当村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参与事故调查和组织善后处理工作。(计1分,未落实扣1分)

5)本村涉及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计1分,未落实扣1分)

2.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7分)。

1)负责排查本村威胁公共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协助落实隐患整改,对一时不能消除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应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制定应急整改方案,并报镇安委办备案。(计3分,未落实扣3分)

2)结合联小区干部、驻村辅警每10天开展一次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排查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并上报相关排查情况。(计4分,未落实扣4分)

3)对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上报,后被群众举报或上级检查发现存在非法生产和较大安全隐患的,扣7分。

3.武装工作(2分)

1)基层营(连)部建设(0.5分)。民兵组织建设有牌子、有制度,工作开展正常,验收达标的,得0.5分;基本达标的酌情扣分;不达标的该项不计分。

2)征兵工作(1分)。能积极进行征兵工作宣传发动,并完成征兵任务的记1分;宣传发动不力或参检任务未完成的,酌情扣分或不记分。

3)民兵集训点验工作(0.5分)。能按时按任务数组织民兵参加民兵集训点验的,得0.5分;超额完成征兵50%,加0.5分;否则每少1人扣0.1分。

14

安监站、武装部

生态环保

(含统战工作)

1.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厕所革命”工作(2分)。人居环境季度排名末位的村,扣0.2分。村级环卫费收缴未达到80%,扣0.5分。年内完成旱厕清零任务及上级下达的其他改水改厕任务。未完成改厕任务,每发现一座扣0.1分,扣完为止。

2.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3分)。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每发生一次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扣1分,环保投诉查实1例扣0.2分,环保投诉查处1例扣0.2分,环保投诉整改不力1例扣0.2分,直至全部扣完。

3.统战工作(1分)。年度至少研究一次统战工作,未落实的扣0.5分;民间信仰场所出现违规改扩建的扣0.5分;在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每个扣0.2分。

6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综治维稳

(含应急管理)

1.社会治安(1分)。辖区出现一例治安案件扣0.1分,出现一例偷渡出境扣0.1分,发现一起非法集资案件扣0.2分,出现一例一般刑事案件扣0.2分,出现一例较大刑事案件扣0.5分。全年未发生案件加0.2分。

2.群众信访(2分)。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出现较大群体性事件(20人以上)或非法越级上访(到浏阳市级单位3人以上)一次扣0.2分,出现到长赴省进京非法上访一例扣0.5分。

3.综治民调(1分)。协助做好民意调查问卷发放和民意收集工作,工作不力扣0.2,排名长沙市前50名加0.5分,排名长沙市200名后扣0.3分,排名长沙市300名后扣0.5

4.司法工作(1分)。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因处置不力,使矛盾纠纷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扣0.3分。

5.禁毒工作(0.5分)未开展日常宣传和6.26禁毒日宣传的扣0.1分,对吸毒人员管控不到位的扣0.1,禁毒民调排名长沙市前50名加0.1分,排名长沙市200名以后扣0.1

6.消防安全工作(2分)。村级每发生1起火灾亡人(1人)事故扣0.5分,亡2人以上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2分。各村火灾季度环比每增加一起扣1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消防安全村村响宣传,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消防安全流动宣传,未完成的每项扣0.2分。迎接浏阳市级以上(含浏阳市级)消防工作大检查,检查不合格的每项扣0.5分。

7.平安创建(0.5分)。成功创建平安屋场计0.2分,成功创建平安村计0.5分。

8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司法所

综合行政执法

1.交通安全(4分)。村级公路建设。因工作不力造成村级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开工或完工的,扣0.5分。村级公路质量在本级或上级组织的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被上级通报的,扣0.5分。全域路长制工作(含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由镇路长办制定考核细则并打分。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上传任务的,每次扣0.2分。

2.食品安全(1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1分。农村聚餐漏报、迟报每起扣0.2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3.燃气安全(2分)。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积极排查隐患,因工作不到位发生轻微事故的,每次扣0.2分;引发火灾的,每次扣0.5分。

4.拆违控违(1分)。出现违章建筑未及时上报的,每例扣0.2分,不配合开展拆违工作的每例扣0.2分。

8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社会事务

1.村级公共卫生服务(1分)。包括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妇女病普查、行政村卫生室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

2.民政工作(2分)。民生保障(残疾人两补、高龄补贴、计生奖扶、困境儿童等)和社会救助(低保、特困、慈善、医疗等)不及时、不到位、不准确、违反规定操作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村级投入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每一例扣0.5分。辖区内有遗体未火化的,每例扣0.5分;在规定禁止建造坟墓区域新建坟墓的,每例扣0.5分;新建水泥墓、豪华墓、活人墓的,每例扣0.5分。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筹资工作(2分)。辖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自31日按每月15%进度推进,在1030日前全面完成,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100%,在1210日前全面完成,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基层政权建设及村务公开(1分)。村级管理民主、自治规范、各项制度健全,村规民约落实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作用发挥好;有标准规范的公开栏,认真做好四个季度的村务公开,群众无异议,资料归档及时。每缺1项扣0.1分,扣完为止。

5.无偿献血工作(1分)。按指标完成任务的计1分。少一人扣0.1分,扣完为止。超出指标任务每多完成1人加0.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7

社会事业综合

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和12345”热线办理(2分)。有固定的“一站式”办公场所,严格执行轮流值班制度,村级帮代办制度健全,方便群众办事且服务优良、成效明显;积极配合做好“12345”热线工单办理。每缺1项或督查发现无人值班、不配合12345”热线工单办理的每次扣0.1分。

2.教育工作(1分)。做好日常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与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落实的扣0.2分;完善相关警示标志标牌,未落实的扣0.2分。

3

政务服务中心

国土城建

1.农村自建房安全质量监管和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1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耕地保护工作(田长制)(1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违法用地违法建设(1分)。每发现一例扣0.2分。

4.卫片执法工作(1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

4

重点项目建设

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事务

1.未按要求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处置工作,导致进京、赴省、长沙市、浏阳市非法集会、缠访、闹访,每次分别扣0.5、0.4、0.3、0.1分,特护期加倍扣分(含12345电话反映情况)。

2.退役军人死亡或迁出减员上报不及时,每一例扣0.1分(30天内)。

1

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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