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的通知
各村、驻镇各单位:
因岗位调整人员变动,为切实加强社会救助日常评议工作,促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经研究决定调整我镇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
一、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组成
组 长:陈建敏
成 员:于志刚 邵灵芝 杨 琼 杨瑞雪
评议对象所属村村主任、专干:
王孝乾 袁众志 彭先运 彭 光 李 平 肖党存
任向荣 陈赛红 高稳江 徐朝辉 罗应龙 于洪忠
评议对象所属村市、镇人大代表:
彭书磊 吴富善 厉 宁 高家良 厉伟荣 李升波
高辉志 刘荣辉 巫腊梅 栗世峰 叶 红 欧阳优湘
市、镇人大代表和村主任、专干在所属村对象需要评议时参加会议。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于志刚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评议工作。
二、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职责
1.对日常居民低保、特困供养新增对象民主评议 ;
2.对居民低保、特困供养分类复核民主评议;
3.对居民低保、特困供养特殊对象民主评议,并形成劳动能力及收入评估结论;
4.其他社会救助对象民主评议。
三、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议事程序
1.由救助站主任向民主评议小组介绍入户调查和核对报告情况,村主任可补充介绍评议对象的家庭情况;
2.传阅申请家庭的有关申请材料;
3.小组成员经充分讨论后,作出表决,并当场宣布评议结果,与会人员签字,形成结论并存档。将结论填入《浏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资料》中的评议结果。
四、评议的相关规定
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参加,所作决议应当经应到全体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评议执行回避制度,与被评议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评议成员在评议过程中必须回避。
蕉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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