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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3-26 来源:蕉溪镇 字体大小:

 

各村、驻镇各单位:

因岗位调整人员变动,为切实加强社会救助日常评议工作,促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经研究决定调整我镇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

一、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组成

  长:陈建敏

  员:于志刚  邵灵芝      杨瑞雪

评议对象所属村村主任、专干:

王孝乾  袁众志  彭先运          肖党存

任向荣  陈赛红  高稳江  徐朝辉  罗应龙  于洪忠

评议对象所属村市、镇人大代表:

彭书磊  吴富善      高家良  厉伟荣  李升波

高辉志  刘荣辉  巫腊梅  栗世峰      欧阳优湘

市、镇人大代表和村主任、专干在所属村对象需要评议时参加会议。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于志刚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评议工作。

二、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职责

1.对日常居民低保、特困供养新增对象民主评议 

2.对居民低保、特困供养分类复核民主评议;

3.对居民低保、特困供养特殊对象民主评议,并形成劳动能力及收入评估结论;

4.其他社会救助对象民主评议。

三、社会救助综合评议小组议事程序

1.由救助站主任向民主评议小组介绍入户调查和核对报告情况,村主任可补充介绍评议对象的家庭情况;

2.传阅申请家庭的有关申请材料;

3.小组成员经充分讨论后,作出表决,并当场宣布评议结果,与会人员签字,形成结论并存档。将结论填入《浏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资料》中的评议结果。

四、评议的相关规定

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参加,所作决议应当经应到全体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评议执行回避制度,与被评议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评议成员在评议过程中必须回避。

 

 

蕉溪镇人民政府    

2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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